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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吼一聲「趕羚羊之擺」就好了吧?
有很多很難說明的感覺啊!總之看完了這本小說,我知道你會懂啦。就算你不是什麼狗屁搖滾歌手,還是倒楣小說家,我想,我們的遭遇都差不多。
小說裡,出現了一句很棒的話,那也是我們人生終將踏入的遙遠預言:
「有一天,我們都將會被世界完美地馴養。」
在那之前,我只想再為一生一次的青春期,惡狠狠地叛逆一次。然後在大樹下挖個洞,把那些最風最殺最甜最痛最愛最恨的回憶,都埋進去,等待老了的時候,再好好地回味一番。
好吧,再一次就好!
推薦序——瑪莎
總是在回頭看的時候,我們才發現背後的風景和剛剛走來的時候感覺不同。
曾經,我們都有過許許多多的「曾經」。
曾經,我也想拒絕聯考。因為自負地以為自己清楚自己的未來。
這些昏愚的制度根本是箝制夢想的枷鎖。
曾經,我也被留校察看。除了過多的曠課之外,當然還有我總是跟學校老師作對的該死態度。
曾經,我心裡也有個女神。即使她就在身邊跟你說著話,但她依然是太陽永遠都追逐不到的月亮。
曾經,我也用力咒罵這個世界。午夜的豆漿店總是出入著腦滿肥腸摟著成熟馬子的老男人,趁著一點醉意才有勇氣無趣而大聲地咒罵公司的上司和同事。
曾經,我也以為音樂就可以改變世界。因為深夜k書時候的披頭四和迪倫伯總是讓我感動流淚發憤圖強,而他們改變了這世界何止一個世代的年輕人。
曾經,我根本就不覺得我需要回頭看這些曾經,這些荒唐無趣、疑惑慘綠的曾經。我只想要無所忌憚地往前衝,我只想要拋頭顱灑熱血然後和平奮鬥救中國。
曾幾何時,現在我們卻擁有越來越多的「曾幾何時」。
曾幾何時,我總是得經由別人的提醒,才能知道今天的日期以及接下來的行程到哪裡。
曾幾何時,我得在深夜一個人開著車回家的夜裡,非常努力地才能每天都提醒自己,哪一個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曾幾何時,我看著槍流彈雨驚心動魄的新聞報導,居然也開始懷疑音樂到底是不是真的改變了世界,或是音樂只是節目廣告那個六十秒短版的消耗品。
曾幾何時,我以為愛情只能活在深夜偶爾灼傷的回憶裡。女神依然在心中那個屬於她的角落,但事實上她已經過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