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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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落在了寺廟的石頭牆上,越來越大,越來越大,母親的頭就砸著了她的腳,她叫了一聲“娘!”孃的眼睛全然是白眼睛。)匪亂和狼災毀滅了一個縣城,而其中的某個家庭遭受了悲慘的命運,翻開商州南部各縣的志書,這樣的例子幾乎隨處可找。從上個世紀一直到本世紀初的三四十年,商州大的匪亂不下幾十次,而每一次匪亂中狼卻起著極大的禍害,那些舊的匪首魔頭隨著新的匪首魔頭的興起而漸漸被人遺忘,但狼的野蠻、兇殘,對血肉的追逐卻不斷地像釘子一樣在人們的意識裡一寸一寸往深處鑽。它們的惡名就這樣昭
著著。我曾經三次去過商州,曾一個夜裡正坐在一戶人家的院子裡吃晚飯,村口有人喊:“狼來了!”院子裡的人全都扔下碗站了起來,院門哐啷關了,一人多高的山牆上的窗子也下了橫槓。當全家人都進了堂屋,主人疑惑道:“真的狼來了?好多年狼沒有進過村呀?!”掮了一把明晃晃的柴刀走了出去,果然最後落實到狼並沒有來到村裡。雖然那是一場虛驚,卻如同在城市裡誰突然呼叫地震了一樣,必然就出現人群的混亂。而至今在所有的人家,孩子哭鬧,大人們依然在嘿唬:再哭,狼就來了!哭聲立即戛然而止,雖然這孩子沒有見過狼,長大到老,一輩子也可能再難看到狼。
那個婦人,繼續補充故事的材料吧:婦人到底是氣絕了,但她的女兒和兒子卻艱難地活了下來。女兒是被在寺廟裡遇見的那個鄰居收養的,不久就隨養父做生意去了省城,這女兒是真正享了福了。兒子是沒人管的,但在流浪中一天天野長,最終竟成了一名獵人。商州的獵人春夏秋冬都要頭剃得精光,扎著裹腿,蹬著麻鞋,黑粗布的對襟襖雖有紐扣偏是不扣,用一條腰帶勒著,腰帶是丈二長的白絨線織的。
揹著獵槍,牽著獵狗。狗當然是土狗,頭要小,腰要細,腿特別地長,自幼就割斷了尾巴,模樣黑醜如鬼。這獵人打了一輩子野物,在兒子出生的時候,他用一百隻狼的前胸皮毛連綴成了一張特大的褥子,把五尺寬八尺長的土炕鋪滿又一直鋪到炕地。兒子五歲起,他就帶著出獵了,教小傢伙親自剝狼皮,一雙嫩手伸進熱騰騰的被剝開的狼腔子裡往外掏腸子,讓血桃花一般地濺落在臉上。兒子見風似長,已經比父親更為英武,成了商州捕狼隊的隊長。捕狼隊最多時上百人,他們經年累月,走州過縣,身上有一種凶煞之氣,所到之處,野物要麼聞風而逃,要麼糾集報復,演出了一幕幕壯烈又有趣的故事在民間傳頌。地方政府從未投資給過捕狼隊,捕狼隊卻有吃有喝,各個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