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山拾得的《普魯斯特問卷》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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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1 拾得</h2>
拾得問寒山:“為什麼每次吃飯,你總是比我早到?總是你在等我和其他人?”
公元二〇〇〇年,在三十歲生日之前,拾得在京城第一次認識了大他九歲的寒山。
那是一頓乾坤大酒。拾得剛用三個星期的假期沒日沒夜地寫完了他人生中第一個長篇,賣給了一個風頭正勁的書商。他一會兒以為自己馬上就要紅了;一會兒以為自己寫完這個長篇之後就可以完全忘記寫作這件事兒,“若個書生萬戶侯”,放下文藝,盡情追求街上的滾滾錢幣和牛X氣去了。他一會兒覺得自己應該和左右兩個女作家寒暄幾句,問問“你上一本小說寫的什麼內容啊?”“你還在寫新的小說嗎?”這類不會錯的問題,但是一想如果別人問他這類問題,他一定會在心裡罵對方傻X,所以也就不問了;一會兒在心裡掂量酒桌上這些知名作家的原始才氣,覺得平均值其實不高。他一會兒想想如何讓別人知道他其實寫得很好,怎麼想怎麼沒有任何好的解決辦法,就像無法讓酒桌之外的漫漫長夜在瞬間變成白晝一樣;一會兒又覺得無論如何要用盡自己這塊材料,如果真能牛X,那就盡全力閃爍。
因為心裡事兒太多,真氣亂竄,非常不舒服,肌肉和神經不知道何去何從,拾得索性不說話,一杯一杯地給自己倒滿二鍋頭,和每一個杯子裡有酒的人碰杯。每次碰完杯,仰脖兒就幹,然後看著對方。多數人抿一下就放下了杯子,唯一的例外是寒山。寒山每次都幹,而且每次加酒加得比拾得還快,每次杯子裡的酒都比拾得的多,似乎永遠在等拾得過來乾杯。
拾得很快乾完了一整瓶二鍋頭,這是他有生以來喝得最多的一次。在某些瞬間,他覺得酒就像水一樣,他也能像寒山一樣,一口接一口,不知道醉是什麼東西,就像一條魚缸裡的金魚,就像他在狂寫小說的那三週裡,在有些瞬間,他覺得自己就是神,就是文曲星附體,就是巫師一樣,敲鍵盤的手比腦子轉得還快,老天繞過他的腦子,用他的手敲下一個又一個句子。拾得在進攻第二瓶二鍋頭的途中倒下,頭頂衝東,一堆水煮花生殼,下巴衝西,一盤子吃剩的地三鮮,一汪油水裡土豆和青椒已經遠去,剩下茄子孤獨地黑紫著。
大酒到最後,場面混亂。拾得被送到他研究醫學的醫院,師兄、師弟、師姐、師妹得知訊息後紛紛從被窩裡爬起來、趕過來,衣冠不整,頭髮凌亂,在興高采烈的爭吵之後決定給拾得插管兒洗胃。不管有用還是沒用,場面熱鬧就好,折騰拾得就好。拾得第二天醒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