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養或非養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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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證明檔案,但是可以做為很重要的參考證據。”
張律師道:“那是因為太郎認為青青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才加入族譜。”
曹雲反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點?”
“這……這為什麼需要證明?”張律師有些惱火:“這是基本邏輯,太郎從來不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女兒,太郎是被欺騙的,所以才會在族譜中加上青青的名字。”
曹雲道:“你的意思是,如果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那麼將青青名字加入族譜,就代表太郎承認青青是自己的女兒。”
張律師一時間愣住,幾個律師湊在一起嘰嘰咕咕,法官道:“被告律師,請回答原告律師的問題。”
張律師道:“如果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女兒,又沒有消除青青在族譜的名字,確實可以證實太郎收養了青青。但是,二青女士已經證明,他們雙方是不知情的。也就是說,族譜上的青青名字沒有任何意義。”
曹雲微笑,對法官道:“申請第二位證人出庭。”
法官問:“被告方是否有問題要詢問證人?”
張律師回答:“暫時沒有。”
法官道:“請原告申請的第二位證人,三青上庭。”三青為原配大青的大女兒。
三青雖然屬於被告方,但是由於是曹雲申請,所以還是曹雲先發問,否則曹雲不問,被告方不知道曹云為什麼要將三青申請為證人。
三青站立到證人席上,不是很高興,曹雲還沒開口,三青就先開口:“現在的人還要不要廉恥?不是親生的都要來搶遺產,你要不要臉?”三青指侯庭室的位置吼著。
法官:“肅靜,證人你的行為屬於擾亂法庭秩序行為,這次是警告。”東唐法官可以當庭宣判擾亂法庭秩序的處罰,最高監禁十五天。
三青律師一直襬手,讓三青不要亂來。
法官道:“原告律師,你可以開始了。”
曹雲走到三青附近,問:“青青的DNA報告是你提供的,對嗎?”
三青點頭:“沒錯。”
曹雲問:“你為什麼會認為青青不是太郎的親生女兒?”
三青:“一看那表樣,就和她母親一個模子刻出來的,肯定不是我爸的種。”
曹雲道:“你知道在法庭做偽證有什麼後果嗎?”
三青回答:“我說的是實話,我就是看她不像。”
曹雲點點頭,側頭看三青一會,手指壓在自己脖子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