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庭審(下)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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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突發情況處理課程中提到過類似情況。有經驗的警察在突發情況時候只注意重點,不會去注意所有的細節,否則只能到裹屍袋裡去了。案發當時,兩人發生了搏鬥,大約持續十多秒時間,赤松很強壯,柴田單獨控制了他,還要拿對講機請求增援。這時候他已經一心兩用,更何況進行讀秒說細節。我很肯定他事後自己腦補了一部分案發的過程,人的思維就是這麼有意思,自己的大腦會欺騙自己。不過,他如果是一名專業的警察,是有可能做到的。我想,為什麼一名專業的警察會放棄自己的職業呢?經過我的努力,我發現了問題的所在。我可以很肯定的說,柴田腦補了最少50%的事發過程。”
高山杏道:“但是你不太肯定柴田看見赤松手持剪刀是腦補,還是真實的。”
曹雲低聲道:“我偏向真實,按照案發現場來看,赤松和柴田在第一個房間搏鬥,控制了赤松,之後他始終沒有進入過第二個房間,是沒有機會一直看見剪刀的。”
高山杏驚問:“你意思是赤松真的是兇手?”
曹雲回答:“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如果我是法官,我會偏向赤松無罪。因為赤松解釋合情合理,也符合各種細節。”
“休庭時間到。”
……
檢察官先開火:“曹律師,根據東唐法律,心理診所的所有資料都是保密的,除非有法庭的調令或者是警方的搜查令,否則曹律師你就涉嫌非法取證。”
曹雲道:“也就是說柴田先生承認自己妻子不忠,加之工作環境,導致了輕度抑鬱症,對嗎?”
檢察官道:“非法所得的證據不能成為證據。”
曹雲提高聲音,看證人席柴田問:“是,還是不是?”
柴田沉默良久,點頭:“是,有段時間工作壓力很大,我們每天要工作十二個小時,並且連續一個月沒有休假。每天下班回家,我就是洗澡睡覺,幾乎沒有發現妻子的變化。對此她很憤怒,爭吵中甚至說出了一些話,大概意思是昨晚有男人就睡在我現在躺的位置上,我竟然還是沒有任何發現。”
“我愛我妻子,我妻子也是,最終在醫生和妻子的建議下,我決定辭職。”
檢察官道:“辯護律師,請說明你獲得資訊的途徑。”
“是垃圾。”曹雲道:“垃圾一旦裝袋放到指定地點,就不屬於個人私有。這家心理診所對病人的隱私並不是非常看重,他們只是將每次病人來訪的記錄用碎紙機粉碎。只要有耐心,可以輕鬆還原出碎紙機上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