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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證人隸屬富豪大酒店的PA,按照規矩先說明自己的名字和在酒店內的崗位。
曹雲問:“證人,你本來的工作崗位是專屬三樓男洗手間的PA?”
證人:“是的。”
曹雲問:“那案發當天為什麼是阿強在三樓宴會廳你的崗位呢?”
證人回答:“阿強是新員工,人看起來還是挺不錯的,和我關係還可以。案發當天前一天下班時候,他問我能不能換個班。我就問為什麼,他說他很喜歡白茹,希望明天可以見到一次真人。”
曹雲問:“你同意了?”
證人回答:“沒有人願意守住洗手間上班,這個崗位有個好處,能收到小費,有時候比一天工資高上幾倍。三樓是包場宴會廳,宴會廳不僅人多,衛生多,而且基本沒有小費。還不如餐廳,餐廳客人較少,工作輕鬆,小費也比較多,我對明星沒有興趣,當然換了。”
曹雲問:“阿強,也就是被告他是第幾次找你換班。”
“第一次。”
曹雲再問:“阿強從來沒在三樓宴會廳上過班?”
“是的。”
曹雲問:“阿強對三樓的倉庫並不熟悉?”
“是的。”
曹雲問:“假設是一個沒去過三樓倉庫的人,能在短時間內找到洗手液的位置嗎?”
證人回答:“不難,因為洗手液和擦手紙都是高耗品,特別是宴會這種情況,人多用的也就厲害。所以洗手液和擦手紙都擺放在倉庫進門直接可以看見的架子上。”
檢控官忍不住問:“辯護律師,你是不是在浪費大家時間?”你在證明阿強有充足時間拿洗手液回洗手間殺人。
曹雲對檢控官一笑,繼續問:“如果當天你沒和阿強換班,你在多久時間內找到洗手液?”
證人回答:“很難,我估計最少要幾分鐘時間。”
曹雲驚訝問:“你剛才說洗手液放的位置很明顯,而且你還是三樓的專職工作人員。”
證人回答:“案發數天後,我們進行盤點,我發現洗手液被人藏起來了。”
聽審席一片譁然,法官要求肅靜之後,曹雲道:“你可以先說明下倉庫內都有什麼嗎?”
“基本都有,碗碟餐具,桌布,燭臺,花瓶,托盤,節日用到的聖誕帽,很雜的一個倉庫。我們常用的會放在外面,每年用一次,或者是儲存型別,比如碗碟餐具這類的都放在裡層。”
“大家請看這是倉庫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