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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爾赫斯透過對《接近阿爾莫塔辛》這個撲朔迷離的故事的複述,究竟想告訴我們什麼呢?故事中的什麼地方觸動了他的心絃呢?
反覆閱讀,讀者會看到文字背後作者那雙永恆的眼睛(所以他才將這個故事稱為“永恆的故事”)。這雙穿透歷史的眼睛看到了,美是一個過程。故事中的主人公探索的歷程就是美逐漸現身的歷程。美又如同幻影,在這歷程中“若明若暗,若隱若現”,但趨勢是明顯的,即越來越美。這雙眼睛還看到了,美並不是烏有,它屬於那種最原始、低賤和骯髒的生命體,只有沉淪到地獄最深處的下等人身上,才會透出那種美的激情,因為美就寄生在他們心靈的內部。就如同卡夫卡那迷霧中的城堡同人的分離一樣,博爾赫斯的理念之美也同生命的機制在兩條平行的軌道上執行著,它們的交叉要留到最後。博爾赫斯不信神,他對於這不可思議的人性有著太深的迷戀,即使今天人已變成了“連狗肉和蜥蜴都吃的饕餮之徒”,他的迷戀還是不變。他那神秘莫測的信念是:在生命的腐敗之上,美的旗幟會高高飄揚;人,只有人,能夠同美結合。主人公為實現這個信念進行了在作者作品中反覆出現過的、我們熟悉的那種尋求。在尋找的終點,他回到了他的出發點,那就像一種輪迴,一種更深層的切入。
故事一開始出現的有著月白色狗群的花園,塔樓裡陰森的黑洞和盜屍賊,是殺人之後的主人公精神上初次昇華的意境,追求就從這裡開始。接著他從盜屍賊的口中聽到了關於美的資訊,下決心進行迷宮中那漫長的跋涉。在世俗中,他並沒有變得更好一點,只不過啟動了對自身的惡的認識,生活變成一連串的犯罪、認識、再犯罪、再認識。在此期間他觀看了海上的日出和日落,對生命本質的領悟使他同美的距離縮短了,他發現美就在身邊的同胞身上,迷宮中的每一個人皆是美的替身,儘管他們談吐下流,品行不端,這絲毫也不妨礙某種高尚的激情在他們身上流露,這種流露的連續性使主人公確信:所有的美德都來自於從前盜屍者告訴他的那個人身上,他要把那個人找到,這件事就是他生命的意義。最後,他終於如願以償,實現了他的抱負。他所找到的簾子後頭的人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可以設想,那人一定長得很像主人公自己,因為他就是主人公畢生所塑造的。博爾赫斯不願神插入這個故事,他認為人才是最美的。人尋求美,最終就變成了美,人尋求永恆,自己的眼中就射出永恆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