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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初二時寫過《書店》,發表在江蘇《少年文藝》1997年第9期上。念於當時是夜間而作,睡意襲來,匆匆收筆。如今復看,寫得不是甚爽,結尾尤為倉促,與正文有一斷為二的怪異感。事隔兩年,書店變化很大,故補作一文。
世紀末的最後幾年,書店越來越開放。記得以前買書只能遠遠觀望,書則安然躺在櫃櫥裡,只能看著名猜內容。最要命的是書價被壓在下面,側身窺視,仍不知價目。不論身心,都極為痛苦,更不好意思驚動售貨員。一旦驚動,礙於面子,不買不行,於是佯裝草讀一遍,心裡暗叫:不要太貴!切莫太貴!偏偏這書看上去薄薄一冊,一拿到手裡感覺不妙,竟不知怎麼增肥不少。西方哲人說不可相信第一眼的愛情,買書亦是如此。然後愈翻心愈往下掉,最後眼一閉,嘴角肌肉一抽,狠把書翻個身掃其身價,兩眼一瞪,不自主地嚥下去一口口水,想萬幸萬幸,貴得不算離譜,尚可承擔。如今不同,如今大可先看書價再看書,但難免惹來某些愛書賊子。
我曾親眼目睹賊兒偷書。這賊兒先挑出一本心儀已久的好書,縮在一邊看,邊看邊縮作一團,其僵硬如鋼的皮茄克的領子必大大開口,賊子左手借搔頭掩住,右手緩緩把書放在衣服裡,搔頭完畢,頭髮一甩,順便看周圍動靜,然後人一直,一書入肚。但賊子樂不思蜀,又偷得磁帶一盒,抬頭但不挺胸地走出書店。孰料店門一機器鳴叫不止,賊子好奇,回頭探個究竟,這頭回得甚是倒黴,痛失逃跑良機,被兩個肥碩警衛扭獲。
這畢竟是極少數人的行為,絕大多數人去書店裡只為看書,況現在有的書別看厚厚幾百頁,但字數卻並不多,每個字都被撐得方圓一厘米大,字距更是被拉得放一個手指蓋不住一個字,兩個字天各一方,看一頁不過是掃一眼耳!效率高者一個下午泡在裡面可以通讀一個櫃的書,有鑑於此,各地圖書館紛遭冷落。
這類專為看書而來者潔身自好也罷,偏偏有人蓬頭垢面,指甲留得比頭髮長,看幾頁後把小指偷偷地探進鼻孔,屢挖不爽,好不容易拔出來後把大拇指扣到小指上,“砰——”一聲,鏗鏘裡不乏輕鬆,一堆黑東西剎那無蹤,至於被彈到哪裡去了,無法追究。原以為此人就此作罷,誰知他改進工具,用食指大挖特挖,像是隋朝開運河,拖出一手指黃液,無奈彈不出去,遂擦拭於書上。
大人如此,小孩更是變本加厲,遠遠看見書店裡五顏六色而引發感官上的好奇,挪著小步一路扭過來,但腳步跟不上速度,走得開始七扭八拐,因腳力不支,左腳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