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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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崽還在河地上嗷嗷地叫,我突然地就把它提起來,兀自鳧水過了河。)
我竟然能把狼崽抱回來,走到鎮子裡我也為我的行為吃驚了,舅舅和爛頭在我的後邊嘁嘁啾啾說話,他們一定在議論我的怪異,我就賭著氣,偏不將狼崽扔掉,趁黑帶進了房間,用繩子將其拴在床腳上。舅舅當然進了他的房間就不再出來,而富貴和翠花卻興奮得從我的房間跑出跑進,它們先是對著狼崽叫,狼崽是出奇的安靜,只大睜著眼睛,後來富貴就去舅舅的房間竟把那張狼皮褥子也叼了過來,狼崽立即跳了上去,而狼皮上的毛倏忽間豎了,無風而似乎搖曳,柔柔地如田野裡的躉片毛拉子草,狼崽嘰嘰吱吱叫著,在狼皮上翻騰打滾。我和爛頭一直在看著,我們一時都沒有了話,爛頭就使勁地撲摩它的頭髮,頭髮上叭叭地放射著小火花。爛頭的難以掩飾的恐懼使我有了一種快意,因為我畢竟經過了州城賓館的那一夜,我把煙遞給他,他卻說:“你要養狼嗎?”我偏不回答,我吸我的煙,他又說:“能養的,古時候人就把狼慢慢養成了狗的。”翌日一早我們離開了鎮子,我是早早在街上買了一個竹編的裝雞的籠子將狼崽裝進去,籠子外蒙了一件外衣,不讓房東和鎮子上的任何人看見。老頭知道我們要離開,情緒非常好,特意熬了一罐濃茶讓我們喝,爛頭說:“我會記著你的!”老頭說:“你不會記著的。敵人都記不得我,我卻記得住敵人的,第一天,敵人給我上老虎凳,我什麼也沒說……”爛頭說:“第五天,你還想說呢,敵人把你槍斃了!”老頭哧哧地笑,說:“你這小夥子!香香,拿些饃給客人同志,做個乾糧啊!”女人把一篩子的蒸饃一個一個拿著壘在爛頭的懷裡,說:“真的要走啦?”眼圈紅紅的。
獵槍當然是我拿著,沒有明說這支槍今後仍由我保管,但舅舅也明白我是把槍沒收了。他早晨起來再沒有那一身獵裝,虧著清晨鎮街上瀰漫了霧,我們不向任何人打招呼,誰也沒有注意到舅舅。下一站到什麼地方去,爛頭只說順公路走吧,這條路再走百里就該是山陽縣境,狼是沒有固定的住家的,走到那兒就算那兒吧。爛頭的話,使我懷疑這是舅舅的主意,舅舅能普查清十五隻狼,他知道狼都是在哪一帶活動,雖然狼不像人有固定的住處,但活動的區域相對也是穩定的。以我的想法蝟能直接儘快地趕到山陽縣城,我就可以將狼崽交給縣政府,由他們送往州城動物園去餵養,可我不願意將這想法說給爛頭,也不願意將狼崽籠子交給爛頭提。
這一天是最為糟糕的一天,舅舅的情緒嚴重影響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