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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書念得多些的中國人難免會問這樣一個問題:中文和英文哪個更優越。我個人固執地認為,這是一個數量問題。數量少,二、三十字以下,中文佔絕對優勢。有時候,中文一個字就是一種意境,比如“家”字,一片屋簷,一口肥豬,睡有屋食有肉就是家。亂翻詞譜,有時候,中文三個字的一個詞牌就是一種感覺,“醉花陰”,丁香正好,春陽正豔,他枕在你的膝上,有沒有借酒說過讓你臉紅的話?“點絳唇”,唇膏塗過,唇線描過,你最後照一下鏡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他的眼睛?五言絕句,有時候,二十字就是一個世界,比如柳宗元的《江雪》,有天地人禽,有千古幽情。數量多些,比如兩、三千字,中、英文持平。三袁張岱的小品同蘭姆、普里斯特利的散文一樣耐讀。數量再多些,比如二、三十萬字,英文佔絕對優勢,中文長篇幾乎無一不可批為龐雜冗長,而不少英文長篇充滿力量。
這種力量感,最強烈地來自勞倫斯的文字。
勞倫斯生於一八八五年九月十一日,一九三零年三月二日死於肺癆,終年四十四歲,是本世紀文學史上重要得不能再重要的人物。他上接狄更斯、哈代,下啟詹姆斯、福克納,是近、現代文學的連線人。最重要的作品有:《兒子和情人》,《虹》,《戀愛中的婦女》和《查太萊夫人的情人》。《兒子和情人》是勞倫斯的成名之作,小說舊瓶子裝新酒,篇章結構不出維多利亞小說窠臼,但是社會背景已經不再重要,人物心理開始唱主角。小說寫盡戀母情節,有些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兒子,同媽媽的聯絡絕對不止是一條臍帶,一把剪刀不可能剪斷。沒有情人,他們不能長大,情人的作用是讓他們意識到他們離不開媽媽。美國現代圖書館的二十世紀百部小說排名上,《兒子和情人》遠遠比勞倫斯其他入選小說靠前,看來酒還是比瓶子更重要,老實作文比故弄玄虛更有效。沒準百年後念中文的人偶然記起瓊瑤,只是因為《窗外》。《虹》,《戀愛中的婦女》和《查太萊夫人的情人》是鬆散的三步曲。記得第一次讀《虹》的時候窗外雨疏風驟,幾十頁書念得我心驚肉跳,我忽然發現有些人閒了,可以想出這麼多事情。這些小說中的女人,讓我想起交配後要殺死雄性伴侶的雌性昆蟲。
勞倫斯是能於無聲處聽見驚雷的人(昆德拉是另一個)。人最大的悲劇不在外部世界,不是地震,不是海嘯,而在他的內心。勞倫斯臨死前將自己的一生概括為:A savage enough pilgrimage(殘酷的朝聖之旅)。或許就是這種苦難,這種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