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眉小札 (第1/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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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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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序</h3>
今天是志摩四十歲的紀念日子,雖然什麼朋友親戚都不見一個,但是我們兩個人合寫的日記卻已送了最後的校樣來了。為了紀念這部日記的出版,我想趁今天寫一篇序文,因為把我們兩個人嘔血寫成的日記在這個日子出版,也許是比一切世俗的儀式要有價值有意義得多。
提起這二部日記,就不由得想起當時摩對我說的幾句話。他叫我“不要輕看了這兩本小小的書,其中哪一字哪一句不是從我們熱血裡流出來的。將來我們年紀老了,可以把它放在一起發表,你不要怕羞,這種愛的吐露是人生不易輕得的!”為了尊重他生前的意見,終於在他去世後五年的今天,大膽的將它印在白紙上了,要不是他生前說過這種話,為了要消滅我自己的痛苦,我也許會永遠不讓它出版的。其實關於這本日記也有些天意在裡邊。說也奇怪,這兩本日記本來是隨時隨刻他都帶在身旁的,每次出門,都是先把它們放在小提包裡帶了走,惟有這一次他匆促間把它忘掉了。看起來不該消滅的東西是永遠不會消滅的,冥冥中也自有人在支配著。
關於我和他認識的經過,我覺得有在這裡簡單述說的必要,因為一則可以幫助讀者在這二部日記和十數封通訊之中,獲得一些故事上的連貫性,二則也可以解除外界對我們倆結合之前和結合之後的種種誤會。
在我們初次見面的時候(說來也十年多了),我是早已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別人結婚了,雖然當時也痴長了十幾歲的年齡,可是性靈的迷糊竟和稚童一般。婚後一年多才稍懂人事,明白兩性的結合不是可以隨便聽憑別人安排的,在性情與思想上不能相謀而勉強結合是人世間最痛苦的一件事。當時因為家庭間不能得著安慰,我就改變了常態,埋沒了自己的意志,葬身在熱鬧生活中去忘記我內心的痛苦。又因為我嬌慢的天性不允許我吐露真情,於是直著脖子在人面前唱戲似的唱著,絕對不肯讓一個人知道我是一個失意者,是一個不快樂的人。這樣的生活一直到無意間認識了志摩,叫他那雙放射神輝的眼睛照徹了我內心的肺腑,認明瞭我的隱痛,更用真摯的感情勸我不要再在騙人欺己中偷活,不要自己毀滅前程,他那種傾心相向的真情,才使我的生活轉換了方向,而同時也就跌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