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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諶
1、
我開始發現自己和別人不一樣是在5歲那年,準確地說是在1990年的11月2號。
那是一個起風的星期五,天氣有些陰霾,早晨起床時媽媽讓我多穿點,因為今天開始要降溫。那天早上一進幼兒園,我就因為和一個名叫高恆的小胖子打架,被我們的孫老師給抓住了。孫老師是一個很溫柔的女老師,那年她23歲,剛從大學畢業不久,那天她穿著一件暖黃色的線衣,梳著一個很好看的馬尾辮。
她把我和高恆揪到角落,問我們為什麼打架,高恆一臉茫然地搖搖頭,說:“我不知道,他今天一進來就打我,說要找我算賬。”
於是她轉而問我要跟他算什麼賬,我義正詞嚴地告訴她:“三天前下午放學回家的時候他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腳,他說有本事三天後找他報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
孫老師笑著摸了一下我的頭,說你這孩子可真是記仇呢,小朋友之間要相互友愛。
我說:“他才沒跟我友愛呢,他從認識我到今天總共踢過我7次屁股,揪過我5次耳朵,還捏過我兩個8次臉。”
那時候我只學到10以內的算術,所以只能用這種方式來描述16。
聽我這麼說完,原本微笑著的孫老師頓時就表情凝固了,她把高恆打發走,然後就拎著我到園長辦公室給我媽打了個電話。
後來事情的發展就沒有什麼懸念了,她們驚奇地發現我是一個不正常的孩子,我能清晰地記得從自己記事開始的每一件事的每一個細節,細緻到每天的每一頓飯吃的是什麼東西,電視播了什麼節目什麼新聞,天氣是好是壞颳風還是下雨,甚至誰在什麼地方和我說了什麼話,每一個畫面都歷歷在目,只要我去回憶,它們就像過電影一樣清晰。而且除了睡覺的時間外,沒有任何的空白之處。
而我也從那一刻才開始明白,原來人是種會“遺忘”的動物,他們會把眼前這如此清晰、真實而不停流動著的畫面在轉瞬間忘得一乾二淨,甚至連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聽過的歌,讀過的文字都能夠在一段時間後無情地拋之腦後,而且遺忘的比率和效率都是如此的高,就好像西瓜經過後榨汁機後留下的那些少得可憐的殘渣一般,我甚至有些擔心他們會不會有一天連自己是誰都忘掉呢。
可我自己卻完全沒法體會這種“遺忘&rd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