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野湖別墅開建了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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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鄰縣也會這樣做。”說完張縣令意味深長的看了李壯一眼,繼續說:
“也就是說,老松林一帶既在我分縣輿圖中,也不在我分縣輿圖中,所以那塊地分縣衙門有權賣給你,也無權賣給你。不過如果李小哥確實沒有建房的地方,本分縣倒是可以幫你。李小哥知道我的意思了吧?”
看著一臉和煦笑容的張縣令,本就心思深沉,又做了這麼久生意的李壯忽然明白了什麼意思。當即便說:“那就多謝縣尊大人為子民排憂解難了,不知大人這塊地分縣衙門作價幾何?”
“我分縣治下地價一畝從三四兩到十五六兩不等。老松林靠近王家村,這王家村水田一畝約十二兩,旱地約六兩,我看你就買沿野湖邊四十畝加野湖十畝吧,這五十畝都算作住宅用地,免除以後田稅,總計作價五百兩吧。如果你要,我就安排做好地契,明天這個時候也在這個房間給你。”張縣令神色平靜的說道。
李壯心頭咯噔一下,本來想那片野地是無主之地,透過張縣令花個百八十兩求個安穩,沒想到張縣令的胃口不小,果然不愧他愛吃辛辣之名。但看這情形張縣令顯然瞭解過他這一年的收入情況,只是可能不知道他的貨物都是自己花力氣獲得的,沒什麼其他成本,不然可能要得更多。沒辦法,李壯也只能認了,好歹還得到了合法的五十畝地。於是只好說:
“那就感謝縣尊大人費心成全,我回去加緊籌集銀子,明天一定準時前來。”
不管願不願意,付出了五百兩,第二天李壯還是拿到了野湖及周邊四十畝的地契。
張縣令也很滿意,隨便用一塊無用之地就得了超過他十年俸祿的銀子,而他只需要隨便給縣衙交個十來兩銀子登記一下地契就可以了。但一想到這李壯小小年紀隨隨便便就拿出了五百兩,張縣令不禁又動起了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