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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爾文對於巨怪真的是很感興趣的。
原著中,在神奇動物在哪裡這本書之中,對於巨怪的描寫是可怕的生物,身高十二英尺以上,體重一噸起步。
根據紐特的說法,巨怪是一種強大且不可預知的生物,同樣有著暴力傾向並且十分愚蠢。
但是對於巨怪到底是屬於神奇動物還是野獸,卻有著不同的界定。
在最早巫師的界定之中,巫師曾經將所有生物只是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人類,第二種就是野獸。
而區別於人類的野獸,就是所有用四條腿走路或者有翅膀用來飛行或者爬行的生物,統稱為野獸。
不過,之後因為巨怪蠢得嚇人,所以地精以巨怪為例子,將巫師對於人類和野獸的分類推翻。
最終,才有了現在神奇動物的設定。
只不過,巨怪到底是屬於野獸還是神奇動物,這一直都是說不清的。
而埃爾文之所以對於巨怪很感興趣。
主要是兩個原因,第一個,埃爾文想要試試自己的金色天賦對於巨怪有沒有用。
這要是有用的話,那巨怪,可能會成為埃爾文的一個臂助。
而第二個原因,其實跟第一個原因的目的是相同的。
巨怪很蠢,智商很低,衝動易怒。
嗯?這怎麼跟羅恩的形象這麼相似呢?
埃爾文真的不是黑羅恩。
你看啊,巨怪智商低,衝動,暴力,一門心思就是剛。
這不就是羅恩嗎?
不喜歡動腦子,偏偏水平還挺低。
在這一刻,羅恩跟巨怪的身形完美的重合在了一起。
最關鍵的是,這長相還有點像了呢。
搖搖頭,埃爾文將腦海中那些黑粉的思路全都甩出腦海。
繼續開始巨怪的問題!
巨怪很蠢,就說明它很好利用。
埃爾文所圖很大,所以他希望能利用所有自己能利用的力量。
巨怪雖然蠢,但是那玩意錘人挺疼的。
魔抗高,攻擊力也高。
你要是讓它動腦子,那你是強人所難。
但是如果用好的話,這些巨怪將會成為很合適的打手。
想象一下,要是可以的話,召集一幫子巨怪攻入那些純血家族的莊園。
一根根大木棒子掄著,想想都埃爾文都覺得應該很賞心悅目,裡弗斯應該跟這些巨怪很有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