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二章:千古奇冤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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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外頭的鼓聲,本還有閒情的劉推事,臉色微微一變。
鳴冤鼓已經足足幾年沒有被敲過了,幾年之前敲響的時候,恰逢遭遇的是一樁牽涉十幾條人命的滅門慘案,那件事曾轟動一時,當時的赤縣縣令就因為這個被監察御史指責為昏聵無能,從此仕途坎坷。
而現在,鼓聲又響。
正在這時,有胥吏急報:“大人,有人自稱是如春酒樓秦少游,狀告有人謀奪家產,擊鼓鳴冤……”
劉推事和周文二人面面相覷。隨即,劉推事勃然大怒。
他還道是誰來鳴冤,原來是那個不知死活的書呆子跑來反告。
這裡頭,其實牽涉到了一個程式的問題,周文告秦少游,那是民事糾紛,所以只是小案,按權責,乃是劉推事來審,可是秦少游擊鼓鳴冤,這就是大案,如此一來,劉推事就沒有審判的資格了,必須得勞動縣尊親自過審,而且審判的地點也不可能在偏堂,而應去親民堂。
除此之外,那秦少游揹著的乃是一個錢財糾紛的小案,他雖是被告,可是眼下卻因為這擊鼓鳴冤的大案,瞬時化被動為主動,成了原告。
擊鼓鳴冤的後果自不待言,一旦所告不實便是萬劫不復。可是眼下對於劉推事來說,原本完全在自己掌控中的民事案,突然失去了掌控,實在讓他不悅。
可即便如此,他還是對周文道:“此番擊鼓,必定要驚動縣尊,你既是被告之人,按規矩,也理當到堂下去侯審,不過不必怕,一個書呆子能翻出什麼浪來,本官這就移步去親民堂,先與縣尊交涉。”
周文點點頭,道:“假若這秦少游所告不實,理當如何?”
劉推事帶著冷笑道:“所告不實,就是死無葬身之地,正好遂了你的心願。”
周文的心裡倒是踏實了,為了謀奪那塊牌匾,周文密謀不是一天兩天,對秦少游的秉性摸得很透,這就是個不諳世事的書呆子,想必他又犯渾了,敢擊鼓鳴冤,給縣尊製造麻煩,自己這邊又有劉推事暗中幫襯,秦少游這是自尋死路。
想到這裡,他捋須出了偏堂,到了親民堂的廊下等候。
縣衙之內頓時雞飛狗跳,這縣令乃是姓柳,柳縣令一聽外頭鳴冤鼓起,頓時大感頭痛,只得正冠抵達親民堂,兩班差役各持水火棍站班,劉推事則是小心翼翼地走進來,到了案牘一側,壓低聲音道:“柳公,擊鼓鳴冤之人有些名堂。”
柳縣令的臉色很不好看,卻還是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