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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的時候極少極少會說到你和簡晨燁,有一次我無意中說起,如果你們知道我們的事情,不知道會怎麼想。
話一說出口,我就知道自己錯了,閔朗的臉色在那一刻變得非常難看。
他立刻轉過身去背對著我,雖然他什麼也沒說,可我明白了。
我們的關係只可見月亮,不能見陽光,閔朗一直覺得我是見慣了風月的人,他不知道,我被他那個背影傷害了。
從前我一直不知道“被傷害了”是什麼意思,這幾個字的組合在我有限的人生經驗裡從未出現過,我這麼漂亮,任何一個男人都沒有理由不喜歡我。
很膚淺對吧,過去的喬楚,就是這麼自以為是。
後來我再也沒主動提起過你們的名字,有時候他自己提了,我也不搭腔。
他不是傻瓜,他自然知道這緘默背後的含義,可是他不道歉,也不解釋,那種漠然的態度讓我有種很深很深的挫敗感。
這個人,他並不喜歡我啊,至少,不像我喜歡他那麼喜歡我。
我太沮喪了。
人生第一次明白這件事:當你愛上一個人,便意味著你賦予了他掌控你的權力,他可以忽略你,輕慢你,不疼惜你和任意傷害你,你不能有任何怨念,你不能責怪他,因為這是你情願。
昭覺,我不能只訴苦,我也要說一些開心的事情。
有個週末的晚上小酒館生意特別好,那群人大概還是學生吧,反正精力特別旺盛,玩到很晚了都沒有一點散的意思,我跟他們一個人都不認識,但閔朗陪著,所以我也就在旁邊一直陪著。
凌晨四點多他們終於走光了,我困得要命,閔朗把燈關得只剩一盞,然後對我說:“我餓了。”
我強打起精神陪他去吃東西,凌晨四點多的巷子裡又黑又安靜,只聽得見我的高跟鞋踩在地上的聲音,那聲音特別清晰,而且聽起來又冷又硬像踏在鐵板上,當時室外哈氣成冰,一點也不誇張。
我們走到巷子口,只有一家早餐店亮著燈,老闆娘在包餛飩,我們走到最裡面的位子面對面地坐下來,閔朗要了一碗餛飩,我要了一碗粥,其實我一點兒都喝不下,我只想睡覺。
猝不及防的時候,勺子裡盛著一個餛飩伸到了我面前。
我打了個激靈,抬頭看見閔朗明晃晃的笑容,他說:“你先吃。”
我該怎麼形容在那個瞬間我心裡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