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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翔不思索就說:“九點半多。”
“晚上?”
“晚上。”
“星期幾呢?”
“星期……五吧。”
“你第二天要參加學校裡的補課講座?”
“是啊。”
錢校長埋足了伏筆,聲音拔高一節,說:“九點半校門關了,你怎麼會在外面?”
林雨翔像被蜇了一下,臉色頓時變白,想不到自挖墳墓,支吾著:“唔——我想想,是——是九點好像不到一些。”
“你那天有沒有回寢室睡覺?”
“有,有回……”
“可記錄上怎麼沒你的名字?”錢校長甩出寄宿生登記表,“上面沒你的簽名。”
林雨翔翻了幾頁,身體上都是刺痛,汗水潛伏在額頭上,蓄勢待發。
“這個,我那時候正好去打水,對了,是去打水了。”
“那天你們寢室還留了一位同學,叫錢榮,我問過他了,他斷定你那天晚上不在,第二天一早才回來,身上都是水……”
雨翔手腳冰涼,除了撒謊的本能還支撐著身體,其他與死人已無大異。他明知錢校長肯定了解他在撒謊,還是麻木地撒:“哦,我那天是住在一個親戚家裡,她的電話是——我要去查查。”
“哪個親戚?”
“我的姨媽。”
“我打個電話到你家核對一下。”
“不用,不用了。”
“怎麼?”
“不是,我爸媽都不在家,要晚上再回來。”
“那我晚上再打。”
“我真的沒有逃夜。”
“事實說話!”
這時,沉默的胡姝化名叫“事實”說話道:“林雨翔,學校是看重證據的。你本身就有一些放鬆自己,不嚴格要求自己,你的檢討還在我這兒呢。如果你真的逃夜,無論你是什麼理由,學校都會處分你。你揭發的那位男同學,學校經討論,已經決定行政記大過,而你呢?你要反思一下自己。”
錢校長接力說:“我們會秉公的,你自己回想一下,現在說還來得及,過回兒就晚了!”
雨翔幾度想承認,但他尚存最後一絲希望——家裡人會證明那晚他回家了。像一個饞嘴的人看見果樹上孤零零掛了一個果子,虔誠地跪著要去接,雖然不知道那果子是不是會掉下來或者是否能接得住。
錢校長先放他回了寢室。雨翔低頭慢慢走著,到自己班級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