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斷掌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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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說她認,她認,肯定認。
可是到底要認什麼呢?是他們不認她。
爸爸拉陳見夏到沙發上坐著,轉頭繼續去勸媽媽和弟弟。鬧哄哄的爭吵一直持續到半夜三點多,鄰居敲牆警告過後才稍微平息。
真正結束的標誌是弟弟哭累了,他終於真的困了。
媽媽卻精力旺盛,哄睡了弟弟,關好小房間的門,和爸爸一起坐在沙發上壓低嗓音訓陳見夏,訓來訓去就那麼幾句話:六親不認,沒人味兒,學習再好有什麼用!
是啊,學習好有什麼用。陳見夏默默告訴自己,考上縣一中之後,一定要去住校,哪怕就為一張單獨的桌子。
媽媽終於也罵累了,去睡了。重新安靜下來的小客廳裡,陳見夏蹲在地上把踩壞的筆和卷子整理好,窩在沙發上迅速入眠,一個夜晚就過去了。
第二天家人之間還有些彆扭,媽媽瞪她,爸爸也神色不快,弟弟晚飯前還踹了她一腳;第三天就可以正常說話了;第四天弟弟又開始在客廳氣她;第五天爸媽關心起她的模考成績,她也驕傲地絮絮講給他們排名情況和老師的囑託……事情就這麼翻篇了。
陳見夏回想起來,那些動作、語言、屋子裡的光線,全都有種強烈的隔膜感,像一場與她無關的電影。
一家人,沒必要把每件事都說得那麼清楚,反正還要繼續過日子,甭管誰對誰錯,和好就好了,總之不會像於絲絲一樣記仇,趕盡殺絕。
人和人之間,沒感情的時候才講理。
可當陳見夏坐在馬桶蓋上托腮沉思時,不禁感到十分困惑。
是的,他們全家和好了。弟弟再見到她照樣沒臉沒皮,氣她,依賴她,不會因為一耳光而繞著她走;媽媽也並沒真的將她當作六親不認的洪水猛獸,中考成績出來還給她燉排骨吃……
但就是這些爭吵,這些偏心,這些當時說不清對錯、事後也不記得過程的撕扯,漸漸改變了她,把她變成了今天的陳見夏。
以前是一盞檯燈的光,現在是一道門,頭上是同一個屋頂,可住在下面的他們之間,還是隔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