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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的事。
考完倒數第二科那天上午的十點三十五分,秦照庭親自給我打了電話。
我不知道他怎麼來得這麼準時,我十點半出的考場,收拾好東西還沒走到電梯口便接到他的電話。
秦照庭讓我晚上回家。
我是不太情願的。
距離下一次考試還有十天,我勢必要在他那兒待滿起碼八天。
這還是保守估計,不排除他當天放我回來考試又當天讓我回去的情況。
更重要的是,回去要和他做那種事。
而我已經決心不再繼續了。這實在令人痛苦。
我還沒有想好怎麼離開。
其實如果按照原計劃考試,我元旦後便可以買張火車票跑到西藏或雲南去,藏起來讓他找不到。
可現在計劃有變,我的計劃要推遲了。
秦照庭那頭還在等我的回答。
“我……我想在學校住。”我嘗試抵抗一下。
秦照庭聲音很冷:“原因。”
我想起上一次在圖書館門口接到他的電話,他讓我去參與他和安夏二人的煙花晚會。
我說我不去,他也問我理由是什麼。
看起來是要聽我的解釋,但無形中是在施壓。
“沒有原因,”我忽然就失去與秦照庭交流的耐心,“我就想在學校好好複習。”
說完不算完,我破天荒第一次掛了他的電話。
這實在衝動之舉,但換個角度想,反正秦照庭也不會再當多久我的金主。
我何必事事都遷就他,照著他的意願做。
其實從一開始,我就不必過於遷就他。
我本就不依附他而活,他給我的錢我也一分沒動。
我之所以一開始答應他,不過是因為……
我喜歡他。
執念放不開是很正常的事,所以同意跟著他是毫無理智的心之所向。
而他現在還在包養我,我只有以前喜歡他。
不喜歡就沒有執念,就可以不拖泥帶水地離開。
何況他身邊也有了他更喜歡的人。
這段關係該走到最終節點了。
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結束得難看與否尚未有確切定義,總歸是不太光彩了。
……
手機被我調成靜音扔進包裡,再次拿出來已經是半小時後。
秦照庭不出意外地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