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更新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熒妹:已經能想象到芙芙被嚇到的場面,以及和家養狗一起回頭的場面了!(狗頭.jpg)】
【派蒙:哈哈哈,那場面一定很滑稽!(狗頭.jpg)】
【艾莉絲:我嚴重懷疑是芙芙受到欺負了,然後回去專門立法的!(壞笑.jpg)】
【溫迪:誒嘿,有兩項和芙寧娜有關,我甚至懷疑其他的奇葩法律條文背後也有這位的影子!】
【鍾離:以普遍理性而論,可能性很大!畢竟是正義之神嘛~(一本正經.jpg)】
【影:懂了~關於那個撿貝殼的,除了休漁期考慮外,很可能是芙芙和自己的子民搶貝殼,然後沒搶到。最後氣的內心崩潰,嗚嗚嗚,好可憐哪~(壞笑.jpg)】
【八重神子:厲害了,我的影,活學活用啊!(狗頭.jpg)】
【真:(大拇指.jpg)】
【芙寧娜:……】
看著群裡的打趣,芙芙人麻了。
說好的正經點評呢?
咋群裡一個個討論起了她的黑歷史?
不帶這樣在群裡處刑鞭屍的啊喂!
這時,
【布耶爾:咳咳,相比起這個,我更好奇“禁止給家養動物取名芙寧娜”這條法律條文!】
【布耶爾:雖然背後故事有些…有些特別,但總感覺這條文有漏洞啊!】
【布耶爾:比如禁止家養的,那麼野外的呢?又或者機械的呢?】
【納西妲:還有哦~萬一民眾給家養寵物取其他名字咋辦?】
【納西妲:比如芙卡洛斯!(狗頭.jpg)】
【特瓦林:咳咳,我覺得不如那維萊特!(狗頭.jpg)】
【若陀龍王:不不不,我的評價是不如那維萊獺!(狗頭.jpg)】
【芙卡洛斯:……】
【那維萊特:……】
兩人萬萬沒想到這事還能扯到他們身上來。
不過群裡諸位群友說得對!
的確有這個漏洞。
看來後面得去立法補上!
畢竟,永遠不要小瞧了人類這個物種的樂子興啊~
……
別墅。
“楓丹的奇妙法律麼……”
見到直播間的顯眼彈幕,洛辰也是若有所思。
其實,這裡面很多都是參考了某國的法律。
典型的就是不能把寵物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