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義,就被賜紫服、佩金魚袋。因此這位老兄的正式職銜的全稱就是“通議大夫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柱國賜紫金魚袋”。身上穿件紫衣服,腰裡掛個金魚袋,也算一種職稱,必須添進“幹部履歷表”裡去,或印在“名片”上,還要特別說明是政府頒發的而不是借來的,這在今人看來未免可笑,但在古人看來則極為正常。
顯然,在中國古代,服飾的等差,首先並不取決於“貧富”有沒有錢,而是取決於“貴賤”有沒有銜。沒有地位,錢再多,也是白搭,此即所謂“民雖有富者,衣服不得獨異”也。漢制更規定,平民凡有一人經商者,其全家人均不得服用錦、繡、綺等絲織品,也不得服用毛織品、細葛布和白細苧麻布。所以到了可以“賣官鬻爵”的年代,商人們都願意花成千上萬的銀子,去“捐個前程”,買個官位,比如清末商人胡雪巖,靠幫左宗棠籌餉而“賞穿黃馬褂”即是。總之,不穿衣服固然是“失禮”,衣服穿的不對頭同樣是“失禮”。
既然一定的身份才能使用一定的服飾,那麼一定的服飾也就代表了一定的身份,成了人們的“身份證明”,或成了身份、地位、職業的代名詞。比如大家熟知的“冠蓋”達官貴人、“布衣”平民百姓、“袈裟”佛教僧侶等。
又如“縉紳”,原指“系紳帶而插笏”。笏,是古代大臣們上朝時,隨身攜帶用來寫“發言提綱”或做“會議記錄”的狹長板子,有點像今天的“商務通”。這板子在不用時,就插在腰間那條紳帶上,就像今人把呼機或手機別在皮帶上一樣。所以,縉紳也就是大臣。後來,凡是有系紳插笏之資格,再後來,凡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便都稱為“縉紳”,又稱“紳士”,用今天的話說就是“皮帶族”。不過,今天的“皮帶族”可不都是紳士,甚至可能連“白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