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陳勝造反 焚書坑儒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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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禮儀的官員,始皇時期有七十個,領班則叫“僕射”(射讀如夜)。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舉行國宴,七十位博士集體上前敬酒。僕射周青臣作為領班,便歌功頌德,大唱讚歌。
周青臣說,陛下“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這可是從來沒有過的威德呀!
秦始皇龍顏大悅。
淳于越卻忍不住了。淳于越說,周青臣這是亂拍馬屁!殷、周兩代之所以能夠延續千年,就因為他們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當了皇帝,鳳子龍孫們卻變成了平民。將來一旦國家有事,又有誰會來救難呢?
這當然大煞風景。
何況這時的大秦,成為帝國已經四年。淳于越居然還重提封建,反對郡縣,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過這一回,秦始皇倒沒殺人。他的處置,是讓已經擔任丞相的李斯提出意見。作為丞相,李斯當然要受理此案。這不僅因為君主所命和職責所在,也因為他自己就是郡縣制的擁護者,反封建的急先鋒。
只不過,李斯的意見也不是殺人,而是燒書。
李斯上書秦始皇說,現在的社會風氣很是不好,某些人以古非今,妖言惑眾。他們上朝時在心裡誹謗,下朝後在街頭亂講,靠非議皇上出名,以持不同政見為譽,帶頭製造流言蜚語,正所謂“入則心非,出則巷議,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長此以往,勢必君王威望盡失,民間結黨營私,帝國危在旦夕。
問題是,何以如此呢?
李斯認為,政令不行,議論紛紛,全因為思想不統一,學術太自由,民間思想的影響大於官方號令。因此,唯有禁絕私學,才能正本清源,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秦始皇認同李斯的意見。[4]
於是,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是中華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遠地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其實焚書和坑儒是兩回事,秦始皇坑殺的也不是什麼儒,更不是意見領袖,反倒無妨說是一群江湖騙子。但,不問青紅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餘人,稱之為暴戾總是不過分的。
關鍵是焚書。
焚書是事實。不過焚書的直接動機,卻未必意在毀滅文化,更主要的還是鉗制言論。當時的懲罰條例是:焚書令下達三十天還沒燒書的,黥(讀如擎)為城旦(額頭或臉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築城,刑期四年);聚談詩書的斬首;以古非今的滅族。
懲罰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