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王,則人心盡失。
這,又是為什麼呢?
范增的解釋是:秦滅六國,楚最無罪。楚懷王是被騙到秦國,軟禁客死在那裡的。因此楚人耿耿於懷,揚言“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因此,誰興楚,誰就能成功。陳勝不立楚王后代而自立為王,當然“其勢不長”。[22]
這話有問題。
什麼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難道其他五國是有罪的?都沒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游喝水時,羊兒不該喝了下游的水。是啊,春秋尚且無義戰,戰國的戰爭還講什麼道德?罪與非罪,不是原因。
那麼,為什麼“亡秦必楚”的說法會廣為流傳,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這裡面難道沒有原因?
當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換句話說,真正的原因,是人們對秦恨之入骨。他們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軍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滅亡。
秦政和秦制,為什麼就這樣可恨呢?
因為秦制是專制,秦政是苛政。這種制度和政治能夠在秦國實行,有它的歷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簡單地說,就是富國強兵乃秦人共識;而在當時的條件下,強國就得集權,強兵就得專制,富國就顧不上富民。集權、專制再加聚斂,執法勢必苛嚴,國民也只能剋制自己作出犧牲。是的,熊掌與魚,不可得兼。國為熊掌,民就是魚。魚,也可以對政治說三道四嗎?
何況犧牲是有補償的。物質的補償,是加官晉爵,分享侵略戰爭的戰利品;心理的補償,則是可以在他國面前以“大國民”自居。所以秦王國的苛暴,秦國民可以忍受。這一點,想想軍國主義時代的日本,就不難理解。
但是天下一統後,物質和心理的補償都沒有了。沒有了兼併戰爭,就沒有了戰利品;沒有了國際社會,就無所謂大國民。這時再過苦日子,誰幹呀?
原來六國的國民就更不幹,他們以前過的可不是這種生活。六國雖然也變法,但多半“寓封建於郡縣”,沒那麼集權,更沒那麼專制。尤其是楚,山重水複,地廣人稀,人民是比較自由散漫的,哪裡受得了秦那一套?
顯然,秦制和秦政即便適用於秦(即便而已),也不適用於天下。因此,漢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棄法家主張,推崇道家思想,無為而治,與民休息,武帝更把秦制改為漢制。所有這些,都可謂事出有因。
不過這是後話。
當時,則只有六國人民對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