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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去福建,你們不是給了一萬兩嗎?”
老夫人覺得林氏夫妻實在是太過分了,誰才是他們的親兄弟呀?居然這樣拎不清。
林氏解釋道:“後來三弟在江南做總督時,送了五千兩給侯爺作為軍用,後來弟妹那兒也給了我兩千兩。其實說起來真正花的也只有三千兩。”
其實林氏還想說的是,那時老侯爺還在,家中是一番境況,可老侯爺的喪事所耗頗多,穆荃緊接著立馬辦了婚事,稍微用次一點的,老夫人都不滿意,剛剛穆荃耗費這麼多,去許州也只是個五品官,要一萬兩也太多了。
不是她們區別對待,而是此一時彼一時也。
老夫人卻道:“你此時照規矩給他一萬兩,日後他在許州還回來才是,我知曉家中事兒,你興許覺得不趁手,可治家一定要公平,切記不能一碗水端不平。同樣都是弟弟,且不說親疏遠近,你若是偏心了誰,這就不好了。”
若是穆英晚幾天要走那些銀兩,興許她這裡能週轉,可聽聞穆蒔建議穆英要先撫慰軍心,穆英也覺得如此,於是帶了不少銀兩過去,養兵哪能不花錢呢。
她本以為老夫人知道他們的為難之處,卻未曾想到老夫人這樣想。
林氏苦澀的搖頭:“老夫人,並非是我偏心,而是賬上著實沒這麼些銀錢了,原本預計為四爺操辦婚事的銀錢就超了六千多兩,如今,確實是不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