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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案中,身為國務總理兼內務總長的趙秉鈞,不僅是洪述祖的頂頭上司,而且在應宅起獲證據中,發現其本人與應夔丞亦有往來,特別是他曾送給應夔丞密碼電本一冊,供其使用,由此他被國民黨人及多數輿論懷疑為刺宋案幕後主使,一時南北輿論群起而攻之,並牽及袁世凱。時至今日,絕大多數人仍然認為他與刺宋案脫不了干係,卻一直無法用可靠史料加以證明。
程德全、應德閎於4月25日深夜通電宣佈證據後,趙秉鈞很快於4月28日發出著名的“勘電”,以答覆程、應“有電”的形式,就宋案主要證據逐條予以辯駁,以證明自己及政府與刺宋案無關。“勘電”的發出引起很大爭議,有批駁者,也有支持者,宋案由此變得更加撲朔迷離。其實,人們對“勘電”的認識,從一開始就陷入了誤區,不論批駁者還是支持者,都因為“勘電”系以趙秉鈞名義發出,遂將其完全視為趙秉鈞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但實際上,袁世凱亦被指為刺宋案嫌疑人,而他和趙秉鈞所處政治地位不同,與宋案關聯程度不同,這就決定了趙秉鈞在辯護時,不可能只顧自己而不考慮袁之意思,袁亦不可能任由趙自辯而不考慮自己處境。袁世凱在4月28日給譚人鳳的電報中曾有“昨據程都督等報告各項證據,約同幕僚詳加討論”等語,[76]可見他非常關心該項證據。故《民立報》5月2日“北京電報”有趙秉鈞“勘電”系“稿出總統府秘書之手”的說法。[77]5月3日該報“北京電報”更點明“勘電”“系袁府秘書張一麐手筆”,並說電稿擬好後,於“勘”日“深夜一二時由袁府馬隊叩各報館門投送”。[78]而《大中華民國日報》稍後又有另外一說,謂:
日前趙秉鈞因宋案證據宣佈,曾通電自辯,捉刀者系總統府秘書餘東屏。餘脫稿後,即由總統府拍發,事後始送趙閱。趙閱後大呼:“糟了!糟了!”緣原電所謂發給應桂馨五萬元公費內務部有案可稽,其實內務部並無片紙隻字,既有此電,又須另造一宗案卷,恐難掩闔署人耳目,必至欲蓋彌彰,故趙大不贊成。餘東屏可謂費力不討好也。[79]
不管“勘電”的具體起草人是誰,這些訊息均說明,總統府不可能任由趙秉鈞完全按其意思辯駁。當然,總統府完全不考慮趙之意思,不經其閱便以其名義將電報發出,也是不可能的。準確的理解應當是,“勘電”雖以趙之名義發出,其實很大程度上也反映袁之想法,或者說,“勘電”既不完全反映趙之意思,也不完全反映袁之想法,它其實是袁、趙二人協商的結果,而這是由他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