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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題目”就是指設法對付國民黨這件大事。由兩信還可以看出,“要緊文章”與“激烈文章”意涵不同。完成“要緊文章”,須有“激烈舉動”,或須做一篇“激烈文章”,但此“激烈”並不一定指動用武力。而無論“要緊文章”還是“激烈文章”,最終都是為了做好“大題目”。
那麼,洪、應為做“大題目”,準備寫一篇什麼樣的“要緊文章”呢?就在洪述祖寄出2月1日信件當天,應夔丞向國務院發出了“應密東電”:
北京國務院趙鑑:應密。憲法起草創議於江、浙、川、鄂國民黨議員,現以文字鼓吹、金錢聯合,已招得江、浙兩省過半數主張兩綱:一系除總理外不投票,似已操有把握;一系解散國會,手續繁重,取效已難,已力圖。此外何海鳴、戴天仇等,已另籌對待。夔。東。[62]
電文最後一句“此外何海鳴、戴天仇等,已另籌對待”,仍然是指應對歡迎國會團而言,“系解散國會團題中應有之文”。[63]但從全電內容來看,此事顯然不再是重點,問題的重點已經轉移到了透過操弄憲法起草來對付國民黨人這個目標上,而這就是洪、應為做好“大題目”打算完成的“要緊文章”。電文開頭一句“憲法起草創議於江、浙、川、鄂國民黨議員”,方祖燊認為是指“國民黨時由王寵惠執筆起草有‘中華民國憲法芻議’與‘草案’,於民國二年三月二十八起,連續刊載於《民立報》上”。[64]這個解釋很明顯是錯誤的,因王寵惠是廣東人,而非“江、浙、川、鄂”人,而且王寵惠也不是國會議員。由於歡迎國會團主要訴求之一是“自由議定憲法”,反對政府幹預憲法制定,這讓袁世凱意識到必須儘快就此問題表明態度。因此,歡迎國會團出現不久,袁世凱便決定“頒佈憲法起草之命令,將政府籌備之法佈告全國”,“以免種種紛議”。[65]緊接著決定設立憲法起草委員會,並“電飭蘇督轉知該團,將中央所擬憲法起草各辦法為之說明,並準該團公舉代表來京,參與憲法會議。至其現在集合之團體,即令實行解散”。[66]由此可以理解,“東電”將對付國民黨人的重點,由設法解散歡迎國會團轉向操弄憲法起草,看似突兀,實則兩者之間是有內在邏輯關係的,同時可以看出,洪、應這樣做其實是為了迎合袁世凱的需要。只是這樣一來,洪、應就從原先對付國民黨激進派,擴大到了對付整個國民黨。
由“東電”可知,應、洪的憲法起草主張,主要強調兩大核心內容:一是將來憲法中關於國務員的確定,除總理須透過國會投票外,各部部長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