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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應夔丞“東電”與洪述祖“大題目”一函,都是在2月1日向對方發出的,洪述祖“要緊文章已略露一句”一函,則是在2月2日發出的。按照當時的郵遞速度,從天津或北京寄往上海的信件,快則需要兩天,慢則需要三到四天。也就是說,應夔丞是在還未收到洪述祖來信的情況下,便發出了“東電”,由此可見其對於實施陰謀計劃迫不及待,甚至有些搶頭功的意味。
應、洪圖謀透過“文字鼓吹”與“金錢聯合”手段,在憲法起草層面對付國民黨人,但這顯然很難達到目的,因為議員來自各省,即便“江、浙、川、鄂”所有議員均為其收買,也無法達到目的,何況連這一點他們也不可能做到。應夔丞在“東電”中聲稱“已招得江、浙兩省過半數主張兩綱,一系除總理外不投票,似已操有把握”,顯然是誇大其詞。至於賦予總統“解散國會之權”,應夔丞表示,“解散國會,手續繁重,取效已難,已力圖”,這實際上是為提出接下來要採取的別項動作預做鋪墊,所謂“已力圖”即是此意。那麼,他們打算如何“力圖”呢?接下來我們看到,時隔一天之後,也就是2月2日晚6時,應夔丞在根本不可能收到洪述祖當天所寄“要緊文章已略露一句,說必有激烈舉動”信件的情況下,再次迫不及待地向國務院秘書程經世發出“冬電”,請轉趙秉鈞。電文將洪述祖預先已在“老趙”面前“略露一句”的“激烈舉動”和盤托出,並隱諱地索要30萬元款項。電雲:
國務院程經世君轉趙鑑:應密。孫、黃、黎、宋運動極烈,黎外均獲華僑資助,民黨忽主舉宋任總理。東電所陳兩綱,其一已有把握,慮被利用,已向日本購孫黃宋劣史、黃與下女合像、警廳供鈔、宋犯騙案刑事提票,用照片輯印十萬冊,擬從橫濱發行。孫得信後,要黃遣馬姓赴日重資買毀,索卅萬,計定陽許陰尼,已得三萬。一面又電他方要挾,使其顧此失彼,群壑難填,一伏一起,雖百倍其價,事終無效。此事發生,間接又間接,變象萬千,使其無計設法,無從捉摸,決可奏功,實裨大局。因夔於南京政府與孫共事最切,知之最深,除空言邀譽外,直是無政策,然尚可以空名動人,黃、宋則無論矣。內外多事,倘選舉擾攘,國隨以亡,補救已遲,及今千鈞一髮,急宜圖維。黎使田來滬籌款,迄未成。夔。冬。[81]
至此,答案揭曉,洪、應所謂“激烈舉動”或“激烈文章”,原來是要“向日本購孫黃宋劣史、黃與下女合像、警廳供鈔、宋犯騙案刑事提票,用照片輯印十萬冊,擬從橫濱發行”,以敗壞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