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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既相互配合,又相互欺騙,各懷鬼胎。二人先是借袁世凱欲收撫共進會之機建立起詭秘關係,合謀騙得遣散費5萬元。接著又利用袁世凱欲解散歡迎國會團,派二人秘密調查該團真相之機,提出操弄憲法起草及構陷“孫黃宋”計劃,試圖乘機再索一筆鉅款。但洪沒料到,應不但欺騙了中央,也欺騙了他,購買所謂“宋犯騙案刑事提票”始終無果,構陷陰謀宣告失敗。但洪並沒有收手,反而唆使應夔丞以暴力對宋“乘機下手”。應則利慾薰心,乘機提出以“六六二折”的低價購買公債,變相取利,以為殺宋回報。洪為獲取私利,一方面接受應夔丞提出的要求,試圖向財政部兜攬;另一方面又“恐折扣大,通不過”,遂假託中央名義,丟擲“燬宋酬勳位”誘餌,以為替代方案。但應對勳位“虛名”並無興趣,於是,洪再次假託中央名義,謊稱“債票特別準”,促應殺宋。案發後,應、武均被抓獲,洪則被袁故縱至青島德國租界。
程經世作為國務總理趙秉鈞之秘書,因最初負責譯呈“應密”電報而知悉洪、應等操弄憲法起草及構陷“孫黃宋”之陰謀,但因趙秉鈞後來將“應密電本”借給了洪,洪、應後來所謀劃之事,程經世一概不知。洪述祖逃至青島後,程經世曾與言敦源南下見洪,表面為勸其歸案,實則代表政府與洪進行幕後交易。上海地方檢察廳向其發出傳票後,程又以自己僅為秘書,奉命辦事,以及生病為由,拒絕出庭。至於朱蔭榛,為應夔丞手下差遣員,他在宋教仁被刺當晚奉應夔丞之命啟程赴京領取駐滬巡查長津貼,其事屬實,但他同時又不自覺地充當了應夔丞寫給洪述祖最後一封信的信使,可惜該信今已不可得見。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袁世凱雖然不曾指使洪、應殺宋,趙秉鈞雖然對殺宋計劃毫不知情,但這並不意味著二人對慘案的發生完全沒有責任,畢竟洪、應均為政府所用之人,洪且為袁之私人。誠如論者所云:“洪述祖一前清北洋候補道員也,應夔丞一前清漏網之江湖大盜也……政府之用應、洪,舉措乖方,雖百口不能辨其無罪。”[88]又有論者謂,“應之無賴,程、朱二督皆曾密報,洪之歷史,莊思緘亦嘗警告,謂不可用”,袁世凱為了解散共進會及對付國民黨竟用之,至為洪、應欺騙,乃至釀成殺宋慘案,方“嘆小人不可與作緣”。[89]故《民立報》批評道:“直接以殺宋者洪、應,而間接以殺宋者,乃夫己氏也。非豢蛇者,則虺蝮何從恣其虐;非夫己氏,則洪、應曷從肆其毒。即使並不知情,而任用匪人、教猱升木之罪,已不可少逭矣。”[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