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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查斯特斯的辦公室摔門而出,
辦公室的各位都被這震耳的一聲嚇了一跳,
渾身發抖,坐在工位上想拿起桌面上的水杯,喝一口水,
壓一壓心中的怒火。
拿起水杯,裡面一滴水都沒有,
氣不打一處來,
杯子被我一拳敲碎。
碎片飛濺,有不少扎進了手裡,
而我像是感覺不到疼,
唯一的感覺就是溫熱的血從皮肉間湧出。
身旁的人見到這一情景,全都從座位上彈射起來,
“快來人,開車送米隊去警局包紮!”
我舉起那隻已經被鮮血包裹的手,
緩緩搖手,示意不用。
查斯特斯站在他的辦公室門口,
沒有要上前檢視的意思,
或許是瞭解我的性格才這麼做。
因為我確實是一個如果在氣頭上就不願意和任何人交流的人,
過多不痛不癢的關心都不如讓我一個人清靜清靜來的實在。
“小張...”
我的語氣明顯無力,
一直閉著嘴用鼻子喘著粗氣,
感覺腦袋缺氧,暈乎乎。
“誒!”
小張條件反射似的答應,
可這次的表情少了平時聽到我下命令時的堅定,
多了些擔心。
“我要自己開車去醫院,一旦案件有進展,
務必聯絡我。”
“是!”
我用另外一隻手撐著桌邊,
緩慢起身,隨後大步流星朝著警局大院裡我的車子走去。
有著輕微潔癖的我那一刻已經不在乎血是否會弄髒我的車,
現在我的腦袋裡充斥著查斯特斯剛剛和我說的話,
可是開車最避諱的就是不專心,
何況我又是個只要找到出發點就可以想個沒完的人。
右手受傷,那我只好用左手單手開車,
我覺得值得慶幸的是S市醫院離警局的距離並不算遠,
完全可以說在保證路上的三個訊號燈都是綠燈的情況下,
簡直就是一腳油門就到目的地。
而今天不知可不可以說我自己水逆,
連著三個都是紅燈,
氣的我想狂砸方向盤上的喇叭,
奈何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