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8節 (第4/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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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雞—髒的話—”
“哈哈,我說是你說的吧!那麼其他兩個基本原則呢?”
“可能都是類似情況下說的,她愛隨便扯個人出來,拷問我跟人家有沒有關係—”
“於是你就把人家貶低一通?”
“也不算什麼貶低,只是說我的感受而已—”
陳靄忍不住笑起來:“我就猜到是你被老婆問慌了,急於洗刷自己,就狠狠貶低別人—”
“但我沒有這樣—說過你—”
她沒接茬,而是轉回起訴的事:“我還真有點怕起訴會把王蘭香搞得坐牢呢,如果她去坐牢,就會丟掉工作,你每月就得付一大筆贍養費,兩個孩子沒有媽媽照顧,也是很可憐的—”
滕教授感動壞了:“謝謝你這麼替我和孩子著想,那我們先不起訴吧—”
但才過了一天,滕教授就改變了態度:“起訴起訴,堅決起訴!”
“怎麼了?”
滕教授說:“你是對的,必須起訴她,不然的話,她會更加囂張。”
原來王蘭香把國內的親戚全發動起來了,輪番給滕教授打電話,威脅他,恐嚇他,罵他,不准他跟王蘭香離婚。滕教授警告他們,說打電話來罵人恐嚇人也是違法行為。作為警告,滕教授把王蘭香啐陳靄一口,陳靄報警,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說王蘭香有可能為啐這一口坐牢等等,告訴了王蘭香在國內的親戚。
陳靄問:“她家裡人怎麼說我?”
“她們都跟王蘭香一樣,不懂道理不懂法律,他們說他們不怕,要告隨便你告,他們奉陪,看你能不能把王蘭香告倒,叫你別偷雞不成蝕把米,告得把自己遣送回中國去了,只要你回了中國,他們不會放過你—”
陳靄氣昏了:“他們也太囂張了吧?我本來還不忍心告她,結果她—還這麼囂張?看來還非告她不可,不然的話,我回到中國都不得安寧。”
陳靄當即就把警察給的那份表格填了,按表上的地址寄了出去。
過了幾天,她收到法院寄來的一份通知,請她某年某月某日出席一個courthearing(法院的聽證會),還說同樣的通知也遞送給被告王蘭香了。
滕教授怕王蘭香會狗急跳牆,每天都盡力陪著陳靄,也讓小屈跟得更緊一點。
但王蘭香似乎學聰明瞭,沒找陳靄鬧,而是花大價錢請了D市最好的律師來打這場官司,聽說首期律師費就要兩萬美元,每次諮詢律師還要再按小時付費。
這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