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姬妾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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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對《禮記·坊記》的箋註說:“妾合買者,以其賤同於公物也。”也就是說,妾就像市場上流通的商品一樣,是一種如同娼妓人皆可夫的“公物”。所不同者,娼妓是零售商品,妾則被一次性“買斷”。既然是“公物”,當然也是沒有“家族”的。即便有,也不把妾的家族視為家族,因此,一般地說,夫家與妾家不相往來,也不認這門“親戚”。即便打交道,也只不過視為奴僕,只能享受奴才的待遇。
比如賈政之妾趙姨娘的兄弟趙國基就是。趙國基死後,代理王熙鳳主持家政的賈探春雖然是趙姨娘的親生女兒,也仍然只“公事公辦”地照著對待奴才的規矩,打發了二十兩銀子。趙姨娘聞訊趕來,找探春鬧事,說是“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給了二三十兩銀子,難道太太就不依你?”結果,探春還沒聽完,就“氣得臉白氣噎”痛叱趙姨娘說:“誰是我舅舅?我舅舅早就升了九省的檢點了!哪裡又跑出一個舅舅來?我倒素昔按禮尊敬,怎麼敬出這些親戚來了!”這裡所說“升了九省的檢點”的,就是王夫人的兄弟王子騰。因為王夫人是賈政的正妻,所以探春雖是趙姨娘的女兒,卻只認王夫人的兄弟為舅舅,不認趙姨娘的兄弟為舅舅。
探春不認趙國基為舅舅,趙國基自己也不這麼認為。他見了趙姨娘的兒子賈環,也是一副奴才相。所以探春才說:“既這麼說,每日環兒出去,為什麼趙國基又站起來?又跟他上學?為什麼不拿出舅舅的款來?”在這裡,探春不但不認這個舅舅,而且還直呼其名,完全是主子對奴才的“譜”了。
夫家不認妾家這門“親戚”,這就在禮法上斷絕了妾的後援,使妾在夫家完全處於孤立無援的地位。其實,即便夫家承認這門“親戚”,也不頂用的。因為讓女兒給人家做妾的,其家族的社會地位都不會有多高,而小戶人家的女兒嫁給大戶人家,即便做妻,也沒多少地位。不信請看賈赦的正妻邢夫人,又有多少地位來著?
第三,不但妾不如妻,妾族不如妻族,便是妾之子,也不如妻之子。
對於這一點,禮法有極其嚴格的規定。依法,妻之子曰“嫡子”,又叫“嫡出”;妾之子曰“庶子”,又叫“庶出”。嫡子是宗族血統的當然繼承者,庶子決不能僭越嫡子承繼宗祧。也就是說,嫡子與庶子,一生下來,就有高低貴賤之分。母為妻,則貴;為妾,則賤。這就叫“子以母貴”。
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正妻“無出”。這對於庶子及其生母而言,就算是走了“狗屎運”,揀了“金元寶”。因為這時,庶子便可以承繼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