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娼妓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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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只有“主”。主雖有可能與家妓發生性關係,但這種關係沒有任何“名分”。所以,如果主人高興,也可以指令家妓陪侍客人,而妾則決無此事。家妓要成為妾,也要辦一定的手續,比如後魏有個叫高聰的,便曾把他的十多個家妓統統註冊為妾。另方面,家妓不一定都得和主人睡覺,也有“獻藝不獻身”的。即便獻身,也非“人盡可夫”,而且也不收費,並非“賣淫”。所以,家妓也不是“妓”,而是“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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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評花榜,狀元是花魁。(選自《秦樓月》插圖,顧雲臣繪畫,鮑天錫鐫刻,清順治年間刻本。)
嚴格意義上的“娼妓”,即以出賣肉體和色相為職業,為了金錢而向不同的人提供性服務者,最早可能出現在春秋初期。在這個時期,春秋五霸之一的齊桓公批准開設了有史記載的第一家“國家妓院”,當時稱作“女閭”。閭是門的意思。這家妓院就設立在桓公的宮門口,配備了妓女700人,由桓公任“董事長”,而“總經理”就是大政治家齊相管仲。
管仲開設妓院,有四個目的,一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徵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二是緩解社會供需矛盾(讓宮內怨女宮外曠夫得以苟合),三是吸引國外人才,四是充當色情間諜。當時,各國爭雄,謀士與使節,常常奔走於道路,遊說於諸侯。齊國的國賓館有“三陪小姐”,自然較之他國,更有吸引力。孔子曾極力稱讚管仲的“仁”,說他輔佐桓公“九合諸侯而不以兵車”,不知他老先生是否知道,管仲的“和平手段”,也包括以肉彈代炮彈的伎倆在內。
管仲設“女閭”,一箭而四雕,其他各國,自然“見賢思齊”,爭相仿效。比如越王勾踐伐吳,將士思家,軍心不穩,勾踐便組織了妓女慰問團送往前線,謂之“遊軍士”,這大概就是中國最早的軍妓。
軍妓到了漢武帝時,就成了一種制度,叫“營妓”。起先,軍妓只是一種臨時性措施,難免有些“不夠穩定”。後來,採取了“抑配”制度,將罪人之妻女強制性地許配給軍士。但這種“隨軍家屬”,人多了會導致軍隊臃腫,人少了又難免“苦樂不均”,徒起矛盾。所以,乾脆實行營妓制度,三軍將士,一律“自由平等”,就不怕“不患寡而患不均”了。
營妓的制度,始於漢,興於魏,至唐、宋兩朝仍不衰。不過其性質,已不止於“勞軍”。因為唐、宋兩朝,畢竟是承平時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