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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引入的那個房間,看上去既奢華又破敗,不倫不類。窗戶上裝著百葉窗,沒掛窗簾,地板上沒鋪地毯,散落著包裝箱、刨花片、報紙和書籍,牆上留著以前掛圖畫和放傢俱的印記。但另一方面,僅有的兩張扶手椅絕對價值不菲,在桌上亂糟糟的雜物中,既有雪茄、牡蠣殼和空的香檳酒瓶,也有罐裝濃縮牛奶和開啟的沙丁魚罐頭,還有廉價的陶器、殘缺不全的麵包、香菸頭和留著殘茶的茶杯。
兩位東道主似乎走了很長時間,蘭塞姆沉浸在對狄凡的回憶中。他對狄凡的那種反感,就像我們對一個自己小時候短暫地崇拜過,但很快就不再崇拜的人的感覺。狄凡比別人早半個學期精通了那種幽默,對學長們的多愁善感和理想主義的行為作派大加摹仿和嘲弄。幾個星期裡,他口裡的“老地方”、“玩一局”、“白人的責任[1]”、“正直行為”把大家都迷得神魂顛倒,包括蘭塞姆。但是蘭塞姆在離開維登肖之前,已經開始發現狄凡是個乏味的傢伙,到了劍橋就儘量躲避他,常常納悶這樣一個華而不實、膚淺平庸的人,緣何竟能如此成功。蹊蹺的事情接踵而來,狄凡被選入萊斯特董事會,更加蹊蹺的是,他的財富暴增。他早就拋棄劍橋去了倫敦,想必成了“倫敦城裡”的一個人物。偶爾會聽到他的訊息,提供訊息的人通常要麼會說,“狄凡是個絕頂聰明的傢伙,有他自己的一套”;要麼就會鬱悶地評論道,“我始終搞不明白,那個人怎麼會爬到今天的位置”。蘭塞姆從剛才院子裡簡短的對話來判斷,他的老校友幾乎沒有什麼改變。
門開了,打斷了他的思路。狄凡一個人走了進來,手裡端著托盤,托盤裡有一瓶威士忌,還有玻璃杯和蘇打水。
“韋斯頓在找吃的東西。”他把托盤放在蘭塞姆椅子邊的地板上,自己動手開酒瓶。蘭塞姆已經渴得要命了,卻發現這位東道主屬於那種令人惱火的人,他們一開口說話就會停止手頭的動作。狄凡用螺絲錐的尖頭去撬包在瓶塞上的那層銀紙,然後停住手問道:
“你是怎麼跑到這個窮鄉僻壤來的?”
“我在徒步旅行,”蘭塞姆說,“昨晚睡在斯托克林地,本來希望今天能在納德比過夜的。他們不肯給我安排床鋪,所以我就想去斯德克。”
“上帝啊!”狄凡驚歎,螺絲錐仍然閒置不用。“你這麼做是為了錢呢,還是因為你是個受虐狂?”
“當然是為了快樂。”蘭塞姆說,目不轉睛地盯著仍然沒有開啟的酒瓶。
“這份樂趣能夠解釋給外行人聽聽嗎?”狄凡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