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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94年的某一天,準備集結部隊迎戰外敵的執政官突然發現,他的兵力少了許多。那些由平民組成的軍團整隊地撤離了羅馬城,拒絕參加這場戰爭。
這當然讓人驚詫,卻也事出有因。
起因在社會的不公。當時的羅馬社會由貴族和平民兩大階級組成,兩個階級之間等級森嚴,極不平等。貴族把持了城邦的政權,平民不能成為元老院議員,也不能與貴族通婚,跟元老院選舉的執政官更是無緣。
這實在欺人太甚。要知道,平民也是公民,公民有義務也有權利。義務是保家衛國,權利是參政議政。義務和權利是對等的,哪有隻盡義務不給權利的道理?
因此,要麼擁有權利,要麼不盡義務。
然而這個合理要求卻被貴族組成的元老院拒絕。交涉無果之後,平民決定一走了之。
撤離羅馬的平民來到一座山丘,宣佈要在那裡另建城邦,召開自己的人民大會,選舉自己的執政官。是啊,既然不能享受同等國民待遇,那就各過各的好了。
貴族們目瞪口呆。他們雖有能力治理城邦,卻沒有能力離開平民獨自保衛它,只能妥協。
妥協的結果,是平民有權選出自己的代言人。
這個代言人,叫保民官。
保民官的設立妙不可言,他擁有的特權更讓我們驚歎羅馬人思維的縝密。為了防止打擊報復,保民官享有執政官都沒有的人身不可侵犯權。同時,為了確保平民的權益不受侵犯,保民官享有對政府決議的否決權。
也就是說,只要保民官說一聲“我反對”,元老院和執政官就只能乾瞪眼。難怪愷撒和屋大維都要擔任終身保民官了,他們要的就是這兩項特權。
此後,平民又取得了一系列的勝利,包括可以擔任執政官、獨裁官、監察官和大法官。退下來後,還可進入元老院。階級壁壘被打破了,羅馬成為全民的國家。
平民可任大法官,是在公元前337年。六十多年後,羅馬征服了義大利。再過三四十年,羅馬打敗了迦太基,建立起第一個海外行省西西里。蕞爾小邦羅馬終於渡過了危機茁壯成長,因為他們學會了妥協,構建了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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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巴洛西西尼1849年雕塑。
因此,儘管羅馬跟雅典、斯巴達一樣也是城邦,還起步更晚,也儘管那兩個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