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改嫁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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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有點瘸腿娶不上媳婦大兒子強姦,十六歲時懷孕,不得不嫁給那個三十歲的強姦犯。
而這一切,直到遠春結婚,遠夏才知道。胡美蓮早就知道這些,但她竟然預設了這件事!
重陽小時候那麼聰明可愛,卻因一場高燒,腦膜發炎,導致智力受損,一輩子都深受其害。
作為母親,胡美蓮是不合格的,遠夏豈能放心將弟弟妹妹交給她。
遠夏說:“你如果一定要結婚,我也不攔你。但是我有兩個條件:第一,春兒和陽陽你不能帶去,你自己去就行了;第二,我爸的撫卹金你只能帶走屬於你的一部分,把我爺爺和我們兄妹幾個的都留下來。”
遠夏的聲音冷靜理智得讓胡美蓮害怕,她張張嘴:“我已經給你們留了100塊錢。”
遠夏說:“我爸被認定為因公殉職,他是四級工,每個月的工資是56.87元,按照國家給予40個月的基本工資補償,他的撫卹金就有2274塊。”
“胡說!哪有40個月,只有20個月!”胡美蓮連忙分辯。
遠夏點頭:“哦,那就是20個月吧,也有1137元。”20個月是04年政策調整之前的發放標準。
胡美蓮臉色發白,下意識地抓住口袋,大兒子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精明瞭,還有種讓人無法忽視的強勢。
遠夏接著說:“根據遺產繼承法,你是配偶,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但我和弟弟妹妹們都未成年,還有喪失勞動能力的爺爺,所以這遺產不能跟你均分,1137元,你分350元,剩下787元給我們兄妹和爺爺。你覺得公平嗎?”
胡美蓮驚訝於遠夏說的話,什麼遺產繼承法她都沒聽過,她一口拒絕掉:“不行!春兒和重陽都還小,他們得跟著我。你還小,不能拿那麼多錢放身上。我再給你100,剩下的放在我這裡,你沒錢了,再來找我拿。”
遠夏冷靜地看著她,搖頭:“這事沒得商量,你要再婚,就必須將春兒和重陽留下,你照顧不好他們。郭志強是什麼人誰也不知道,你帶去的錢以後會不會由你做主還不好說。錢放在我這裡,我會保管好。”
胡美蓮急了:“不行,我不能給你。”
遠夏問道:“你知道郭志強的老婆是怎麼死的嗎?”
胡美蓮一愣:“病死的。”
遠夏輕哼一聲:“他們告訴你是病死的?事實上,他老婆是自殺的。”
他是後來才知道,郭志強前妻是被郭志強的刻薄冷漠自私家暴逼得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