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離婚與再婚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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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再婚,也是閒話的一個熱門話題,中國人對於離婚一類的話題,從來就是興趣盎然的。“某某人離婚了!”這樣的訊息,在任何單位和社群,往往都能引起熱烈的討論。打探真情者有之,尋根究底者有之,扼腕嘆息者有之,大發感慨者亦有之,其熱鬧與興奮,往往能持續好些日子。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議論別人的離婚呢?因為在中國人看來,結婚也好,離婚也好,都不是純粹的“個人問題”,而是“社會問題”。“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社會的要求;“夫妻恩愛,白首偕老”,是社會的理想。既然是社會問題,當然也就“人人有責”,大家都要關心過問。所以,單身男女如果老不婚嫁,便會有人一再來介紹物件。同理,已婚男女如果居然要各奔東西,自然也會有人一再來調解勸和,至少父老鄉親、同事鄰居們要議論議論。
那麼,為什麼結婚和離婚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社會問題呢?
因為婚姻對於中國人意義重大。
首先,它意味著“成人”。我們知道,結婚,就是把一男一女結為夫妻。“夫妻”是什麼意思呢?說得白一點,就是成年人。高鴻縉《中國字例》說:“夫,成人也。”他的理由是:“童子披髮,成人束髮,故成人戴簪。”的確,夫這個字的字形,正是一個正面而立的人頭上插了一根簪子的形狀。因為是成年人,因此不能寫作“亻”,而應寫作“大”,意謂“大人”。依照周代的尺寸,童子身高五尺,所以叫“五尺之童”;成人身高一丈,所以叫“丈夫”。原來夫也好,丈夫也好,本義是指“成年男子”。
我們再看什麼是“妻”。甲骨文沒有妻這個字,只有“婦”(也有“夫”)。一般地說,妻就是婦,故夫妻也稱夫婦。但準確地說,妻只是婦中之一種,即正妻、嫡配。婦則既包括妻,也包括妾。白居易《琵琶行》中琵琶女自述說:“門前冷落車馬稀,老大嫁作商人婦。”其實就是做妾。妾為什麼只能稱為婦呢?因為妻貴婦賤。從字形上看,婦是一個女子拿著一把掃帚,妻則是一個女人頭上戴了簪子(或其他裝飾品)。這個頭戴“鳳冠”的“妻”,當然比手持“掃帚”的“婦”要高貴。《說文》曰:“妻,婦與夫齊者也。”也就是說,妻,乃是諸婦中惟一可以與夫平起平坐的一個。因此,許慎又認為,妻字是從“貴女”兩個字演變而來的。不過,妻的頭上既能戴簪,則說明她已成年。
所以,妻,也可以解釋為“成年女子”。準確地說,則是舉行過成年禮的女子。在上古時期,男子的定婚和女子的許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