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張勳和他的北洋 6復辟舞臺的搭建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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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元洪和段祺瑞坐在了一起,開始討論該如何繼續管理這個國家的問題。兩人要討論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到底該採用哪部憲法。最後,兩個人都同意用孫先生後來起草的那部《臨時約法》,但兩個人的理由卻是不同的。
黎元洪是要繼續當大總統的,因為他是袁世凱的副總統,按照法理,如果大總統死了,副總統要繼任的。但在袁世凱自己搞的那部憲法裡,有關副總統的繼任是這麼規定的——副總統只能繼任33天,33天后要進行全國大選,重新選舉總統;而在《臨時約法》裡,孫先生規定,如果總統死了,副總統繼任,並且一直繼任到下一屆國會開會,再選舉新的總統。所以,身為副總統的黎元洪當然希望能採用孫先生的《臨時約法》了,這樣他就能多當幾年總統,雖然《民國約法》中的總統權力更大,但畢竟只能當33天。
段祺瑞也想要採用《臨時約法》,因為《臨時約法》就是為了限制袁世凱而制定的憲法,它規定了責任內閣的權力很大。袁世凱死後,總統的位置固然是要歸黎元洪的,但總理的位置就非段祺瑞莫屬了,其實早在袁世凱還在位的時候,段祺瑞就已經當過總理了,只是因為後來袁世凱要稱帝,段祺瑞跑了。
總之,在憲法的採用問題上,黎元洪和段祺瑞一拍即合,採用了《臨時約法》,不過,《臨時約法》雖然對兩人都有利,但也埋下了府院之爭的禍根,因為它畢竟沒有寫清楚總統跟責任內閣的權力和許可權,新的大總統黎元洪和總理段祺瑞只能摸著石頭過河,小心翼翼地試探著對方。沒想到這兩個人相互摸索和合作得還不錯。因為段祺瑞是個很聰明的人,他親眼看到他大哥袁世凱因為不想辦共和而違背了民意,最後眾叛親離一命嗚呼,段祺瑞絕不能讓自己重蹈袁世凱的覆轍,所以他覺得自己應該表現得更尊重人民的意願,而且段祺瑞也很想名留千古,於是他提出了再造共和,黎元洪也沒什麼意見。於是,民初國會重新開張了,議員也都回到了北京,開始選舉。
重新開張的民初國會選舉,其實就是由段祺瑞的責任內閣負責提名,黎元洪負責蓋章,看起來有點像法國的二元制政府,責任內閣的權力雖然很大,但因為章在總統手裡,所以總統還是有點權力的。對於責任內閣的提議,黎元洪基本上都能同意一半,或者一大半,然後他也發言幾句,體現一下自己的存在感,如果責任內閣提名的都是北洋系的人,黎元洪就會說,不行,我也得提名幾個革命黨的人,因為我們得跟南方保持團結,否則在南方的孫先生不會同意的。對於黎元洪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