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亂麻 (第5/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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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離了那平民世界,跑去東安市場一帶,鑽咖啡館去了。
獨自坐在咖啡館裡,他點了一份大菜和一杯威士忌,一邊慢慢地吃喝,一邊沉沉地想心事。葉春好再精明能幹,也只是個二十來歲的姑娘,雷督理又不傻,怎麼就非要提拔她做秘書?做了秘書還不算,還要委她以重任,聽說還以她的名字買了一座金礦——他對他前頭那個太太這麼好過嗎?他對林燕儂這麼好過嗎?
提拔她,抬舉她,她搬了家,他也搬家,還特地要追著她做鄰居。“特地”二字可不是他胡說八道,雷督理現在住的那一處宅子,真不是什麼頂好的房子。就算他嫌家裡冷清,想要換個環境,也犯不上換到那裡去,除非是別有所圖,而且所圖之物還一定是相當地誘人,否則憑著雷督理那個好享受的性格,絕不可能放棄雷府那樣舒適的生活。
但是……
張嘉田又犯了疑惑:憑著雷督理的權勢,他有必要這樣苦追葉春好嗎?葉春好自然是好的,不好的話,他張嘉田也不會這樣念念不忘,可雷督理如同此地的皇帝一般,他看上了哪個女人,直接發一句話就是,何至於這樣大費周章?葉春好不過是個連家庭親人都沒有的孤女,雷督理還怕得罪了她不成?
這麼一想,前頭的懷疑又像是沒道理了。葉春好那一頭,他拿不準,畢竟嫁人不嫁人,今天嫁還是明天嫁,都是她自己做主,沒有人約束她;可雷督理這一頭,他是相信的。雷督理知道他愛葉春好愛得要魔怔——雷督理知道他的一切心事,他在雷督理面前,就是個透明的玻璃人。雷督理對他這麼好,怎麼可能為了個女人把他這個玻璃人打碎?
把剩下的小半杯威士忌推了開,他不喝了。這酒喝得沒意思,他要借酒消去的那個愁,不過是一場捕風捉影。
張嘉田回自己的家裡去了。
他在家裡睡了小小一覺,然後跑去澡堂子大洗一場。傍晚時分,他煥然一新地回到了雷督理面前。
雷督理總算下了床,正在吃晚飯。晚飯擺在堂屋裡,天花板垂下五百支燭光亮度的大吊燈,燈下的雷督理完全沐浴在了光明中,瞧著像個熱愛喝粥的神祇。張嘉田望著他愣了愣,看他穿著一件孔雀藍的厚呢子西裝上衣,衣服筆挺、一塵不染,裡面向外翻出雪白漿硬的襯衫領子,繫著淺黃色的織錦領帶,粉鑽的領針與袖釦反射燈光,熠熠生輝。
張嘉田第一次見識雷督理這種花裡胡哨的形象,燈光之下,堪稱是“豔光四射”,看得他簡直憋不住笑。雷督理守著一大碗白粥,見他似笑非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