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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這番話明顯有漏洞。
第一,死者公文包裡有兩萬塊現金,小偷竟然不拿,而只是拿走了手機?
第二,死者身材魁梧,而且是死在床上,沒有任何搏鬥的痕跡,應該是睡夢中被人突然襲擊。若是小偷的話,偷走東西就是了,何必殺人?
這種盜竊轉化為殺人的案子,必然是受害人發現小偷並且與之搏鬥,小偷才會痛下殺手啊!
就這兩點,幾乎就可以排除財殺的可能。
林雷微微一笑,瞅了眼一直沉默的李成志,淡淡地說道:“如果在賓館裡丟失了手機的話,一般來說住客肯定要找賓館的麻煩。”
李警官點頭道:“嗯,確實如此,派出所民警經常處理這種案子。”
林雷話鋒一轉:“如果住客現金沒有丟失,單單丟失了手機呢?”
這話一落地,大夥兒立刻陷入了沉思。
是了,如果只丟手機,現金沒丟,這算什麼事兒?
現實生活中經常有人在某地遺失手機,或許是公交車上,或許是飯店,或許是洗浴中心,你憑什麼說手機一定是在賓館丟失的呢?
若是在賓館裡遇到了小偷,那麼小偷怎麼可能不偷你兩萬多現金,只拿走手機?
小偷個個都是人精,笨賊墳頭草都幾丈高了,所以這根本就不符合邏輯。
派出所片警叔叔一定會懷疑,這就是失主在別處丟了手機,跑回賓館來耍賴。
陸芸長長地吐了口氣:“林雷,你說的沒錯。如果只偷手機而不偷現金的話,賓館老闆或者警方都不會懷疑是服務員乾的,心裡只會認定失主是在無理取鬧。唔,我這話也不絕對,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是這樣的,服務員可以輕鬆狡辯矇混過關。”
喬嫣也是一臉的欽佩之色,連連點頭:“是啊!不錯,boss這麼一推理,邏輯完全能解釋通了。”
頓了一頓,喬嫣臉上露出了一絲疑惑:“可是,死者是在睡夢中被殺死的。李成志悄悄地進來,打槍的不要——呃,不,悄悄地離開就好,為什麼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殺人?”
林雷笑了:“呵呵,你還鬼子進村呢?行,以前推理過程都有些嚴肅,這次我換個路子,大家輕鬆一些,反正——”
林雷扭頭冷冷地瞥了李成志一眼,接著說道:“反正你也跑不掉!”
陸芸莞爾一笑:“好,我看看你到底怎麼鎖定的李成志。”
喬嫣也附和道:“嗯。”
林雷揶揄地看著喬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