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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
非常詫異地發現這一層,一來就搖頭道:“他們這一代的人……”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
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為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這種一塵
不染的態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面去,因此,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
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過苦的比起來實
在不算什麼——不知道錢的壞外,只知道錢的好處。
在家裡過活的時候,衣食無憂,學費、醫藥費、娛樂費,全用不著操心,可是自己手裡
從來沒有錢。因為怕小孩買零嘴吃,我們的壓歲錢總是放在枕頭底下過了年便繳還給父親
的,我們也從來沒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歲我沒有單獨到店裡買過東西,沒有習慣,也就沒
有慾望。
看了電影出來,像巡捕房招領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裡的汽車伕把我認回去
(我沒法子找他,因為老是記不得家裡汽車的號碼),這是我回憶中唯一的豪華感覺。
生平第一次賺錢,是在中學時代,畫了一張漫畫投到英文《大美晚報》上,報館裡給了
我五塊錢,我立刻去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唇膏。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著做個紀念,可
是我不像她那麼富於情感。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有些東西我覺得是應當為我所有的,因為我較別人更會享受它,因為它給我無比的喜
悅。眠思夢想地計劃著一件衣裳,臨到買的時候還得再三考慮著,那考慮的過程,於痛苦中
也有著喜悅。錢太多了,就用不著考慮了;完全沒有錢,也用不著考慮了。我這種拘拘束束
的苦樂是屬於小資產階級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樣我就侷促地想到自己,彷彿胸前
佩著這樣的紅綢字條。
這一年來我是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關於職業女性,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
看,房間裡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可是,這又有什麼快樂可言呢?”這
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幾遍,方才覺得其中的蒼涼。又聽見一位女士挺著胸脯子說:“我從十
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