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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看見朋友手搖白摺扇,立刻奪過
來要替他寫。那朋友雙膝跪下。他攙扶不迭道:“寫一把扇子並不費事,何必行此大禮?”
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寫,我是求你別寫。”
聽說從前有些文人為人所忌,給他們錢叫他們別寫,像我這樣缺乏社會意識的,恐怕是
享不到這種福了。
李笠翁在《閒情偶寄》裡說“場中作文,有倒騙主司入彀之法。開卷之初,當有奇句奪
目,使之一見而驚,不敢棄去,此一法也。終篇之際,當以媚語攝魂,使之執卷流連,若難
遽別,此一法也。”又要驚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穩住了人,似乎是近於妾婦之道。
由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討論討論作者與讀者的關係。
西方有這麼一句成語:“詩人向他自己說話,被世人偷聽了去。”詩人之寫詩,純粹出
於自然,腦子裡決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們的學校教育卻極力的警告我們作文的
時候最忌自說自話,時時刻刻都得顧及讀者的反應。這樣究竟較為安全,除非我們確實知道
自己是例外的曠世奇才。要迎合讀者的心理。辦法不外這兩條:(一)說人家所要說的,
(二)說人家所要聽的。
說人家所要說的,是代群眾訴冤出氣,弄得好,不難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輿論對於左翼
文學有一點常表不滿,那就是“診脈不開方”。逼急了,開個方子,不外乎階級鬥爭的大屠
殺。現在的知識分子之談意識形態,正如某一時期計程車大夫談禪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
會說,說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這毛病的,這可以說是“男人病”的一種,我在這裡
不打算多說了。
退一步想,專門描寫生活困難吧。固然,大家都抱怨著這日子不容易過,可是你一味的
說怎麼苦怎麼苦,還有更苦的人說:“這算得了什麼?”比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為
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無從訴苦了。
那麼,說人家所要聽的吧。大家願意聽些什麼呢?越軟性越好——換言之,越穢褻越好
麼?這是一個很普遍的錯誤觀念。我們拿《紅樓夢》與《金瓶梅》來打比吧。拋開二者的文
學價值不講——大眾的取捨並不是完全基於文學價值的——何以《紅樓夢》比較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