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魏武揮鞭 放劉備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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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郭嘉表示不能殺劉備。《傅子》的說法則是,郭嘉主動去找曹操,說:“備終不為人下,其謀未可測也。古人有言,一日縱敵,數世之患。宜早為之所。”但當時曹操“奉天子以號令天下,方招懷英雄以明大信”,就沒有聽郭嘉的。等到劉備公開背叛曹操時,曹操便“恨不用嘉之言”。因此周澤雄先生認為,郭嘉的意見是軟禁。
[31]見《三國志·武帝紀》。
[32]見《三國志》之《董昭傳》和《程昱傳》。
[33]見《三國志·呂布傳》裴松之注引《英雄記》、《後漢書·呂布傳》、《後漢書·孔融傳》、《三國志·太史慈傳》。
[34]劉備的五易其主是:公孫瓚、呂布、曹操、袁紹、劉表。
[35]見《三國志·先主傳》。《三國演義》移花接木,讓曹操稱袁術“冢中枯骨”,是不確的。如果袁術已是“冢中枯骨”,又何必說“吾早晚必擒之”?請參看陳邇冬《閒話三分》、拙著《品三國》。
[36]見《三國志·先主傳》,原文為:“先主未出時,獻帝舅(岳父)車騎將軍董承辭受帝衣帶中密詔,當誅曹公。先主未發。是時曹公從容謂先主曰:‘今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數也。’先主方食,失匕箸。遂與承及長水校尉種輯、將軍吳子蘭、王子服等同謀。會見使,未發。事覺,承等皆伏誅。”裴松之注引《華陽國志》說:“於時正當雷震,備因謂操曰:聖人云‘迅雷風烈必變’,良有以也。一震之威,乃可至於此也!”《三國演義》的“青梅煮酒論英雄”,即據此改編。
[37]陳邇冬先生《閒話三分》說,如果劉備、董承他們“立券書名”是實,而且曹操徵劉備就因“衣帶詔”一案而起,那麼,曹操在俘虜了劉備的老婆、孩子和關羽以後,就不會那麼客氣了,也不會由著關羽帶著嫂子和侄子一走了之了。因此陳先生認為,就連這個“衣帶詔”,是不是董承或董承父女偽造,也很難說。呂思勉先生的《三國史話》則說:“董承本來是牛輔的餘孽,哪裡是什麼公忠體國的人?”“就是要除曹操,如何會討託董承呢?這話怕靠不住罷?”請參看拙著《品三國》。
[38]見《三國志·武帝紀》。
[39]見《三國志·先主傳》裴松之注引《魏書》。
[40]見《三國志·先主傳》。
[41]袁紹的討曹檄文見《後漢書·袁紹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