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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為,兩個堂弟六歲後,也要承擔起洗衣裳的活。
直到一年後,當宋天六歲時,奶奶對此事隻字不提,她鼓足勇氣提起,卻被訓斥一頓,“洗衣裳是女孩的活,你看過哪個男孩子洗衣裳的?”
但在其他的活上,宋天也沒有做,放牛這種輕鬆活他是今年快滿八歲才開始做。
後來大丫漸漸明白,她永遠比宋天宋元大,按照這個邏輯,她就得永遠讓著宋天宋元。
‘姐姐’是個桎梏,也是長輩們掩蓋重男輕女的遮羞布。
大丫蹲下身,看著宋元的眼睛,幾乎是一字一句道:“我不想永遠讓著你們,這次也不想。”
她的語速很慢、聲音很輕,卻透著難以言喻的堅定,似是在宣告著什麼。
宋元被她語氣裡的鄭重震懾住,那些慣常的爭辯再也說不出口,好一會兒,他才委委屈屈道:“那好吧,但以後我做的多了,你們要多分錢給我。”
“行,多勞多得,只要你做的多,分你的錢自然就多。”
經過幾番商議,最後幾人決定,這次的11文,大丫拿4文,來娣、小香各3文,宋元1文。
揹著滿揹簍的松毛回到家,大丫順利矇混過去,晚飯時,她試探問道:“奶奶,我想有個名字。”
李氏斜了她一眼,沒有理會。
想起林文軒問她名字時,那剎那的難堪,她鼓起勇氣,再次道:“你能不能給我取個名字?”
李氏眉頭一擰、板著臉反問:“大丫不是個名字?”
那攝人的目光嚇得大丫心頭一顫,強撐著辯解:“大丫只是排行,不算名字~吧。”
見她頂嘴,李氏的火氣一下就上來了,陰陽怪氣地問:“你想取個什麼名字?叫仙女要不要得?”
大丫識趣的閉了嘴。
李氏卻罵開了:“一天天妖豔兒得很,還嫌名字不好聽,青樓裡的花魁名字好聽,要不要給你取一個嘛……”
改名字的請求,在李氏的罵咧聲裡無疾而終。
擔心李氏火氣未消,直到翌日清晨大丫仍戰戰兢兢,唯恐做錯一步。
今日縣裡官員要來收秋糧,宋家人起了個大早,將稻米稱了又稱,再三確定交秋糧的量。
晌午時分,宋二叔從村長家回來,不等走進便道:“地點定了,在梧桐村的社學前,那裡空地大,擺的下。”
李氏聽得皺眉:“我們村口那片也平整,往年都放得下,今年怎麼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