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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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高二的時候,在那種忙碌的階段,她還跟學校的老師學了寫古體詩。 平平仄仄平平仄,學詞牌學押韻學典故,別人看來覺得難的,她學了只覺得很有意思,是一種放鬆。 就像別人在學習之餘聽音樂看電影一樣的放鬆。 她偏愛與文字打交道。 在上了高三後,她的,比掉了馬甲要讓她舒服。 她堅持,雜誌社那邊也沒轍。 不過這樣一來,像採訪籤售會等這方面露面的宣傳資源,就會傾向於其他的作者。 畢竟雜誌社是盈利組織,不是公益組織。 陳夢瑤能理解,並不放在心上。 只是,沒想到沒有這些宣傳,她的短篇合集也賣得很好。 即便還比不上《途徑你的山川湖海》,但是已經遠超雜誌社對這本合集的預期,在陳夢瑤高三畢業時,短篇合集的銷量已經打破雜誌社歷年來最好的短篇銷售合集的銷量,甚至超出了眾多長篇作品的銷量。 這又為陳夢瑤帶來一筆很客觀的稿費收入,讓她直接可以在大學所在的城市全款買房。 對比起前兩年在縣城買房時,這兩年房價漲了不少,就是她家買的那一套,現在也已經溢價幾萬塊,而大城市的房價更不必說了。 但是,陳夢瑤還是必須說,在這個年代,寫文是真的很賺錢,在這個平均月收入一兩千塊的時候,她第一篇短篇小說千字100,到現在千字1000,更別說出版後帶來的分成收益。 兼職寫作這些年,她賺的錢足以讓她輕鬆在大城市全款拿下地段好面積大的房子,剩餘的錢還可以在地段一般點的房子買商鋪。 上了大學,她也已經成年,買房子這些事不需要再經過家裡,她也暫時並不打算告訴家裡。 並不是說她對家人的感情變淡,而是有時候,適當的隱瞞是有必要的。 縣城的一套房一套商鋪,目前已經足夠她的家人過得很好。 如果在這麼短時間內她又說她買了大城市的房子和商鋪,她不確定這會不會讓她的父母覺得她賺錢太夠容易,從而做出什麼她並不想看見的事情來。 自打她爸媽便利店賺錢後,她也會跟她拿生活費,大學的學費也讓他們交。 如此一來,她爸媽反而還更高興更踏實一點。 她媽還額外給她塞了錢,讓她多買點衣裳打扮自己。 上了大學可不是像中學,每天雷打不動穿校服。 不會打扮,那怎麼行呢。 殊不知是陳夢瑤那時候懶惰,不愛拾掇自己。 事實上,她的衣服有一大堆,旅遊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