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君權,民權,人權 人權宣言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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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私天下之身”;蠻橫地佔有自然,就叫“橫私天下之物”。
這兩種,都是楊朱反對的。
那該怎麼辦?
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把原本屬於天下的還給天下,變成全世界全人類的共同所有。
對,天下為公。
這不是墨子的理想嗎?
正是。楊朱與墨子,分道揚鑣,殊途同歸。
實際上墨子與楊朱,就像孟子與韓非,都是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孟子與韓非,是民權與君權。孟子捍衛民權,韓非保護君權。墨子與楊朱,是公權與私權。墨子主張公權,楊朱維護私權。他的“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就既是人權宣言,又是維權宣告。
是這樣嗎?
當然是。事實上,這句話是有主語的。主語就是“古之人”,即古代領導人。我們知道,借古是為了諷今。因此,它又可以這樣翻譯:要我犧牲自己滿足天下,我不幹;你們盡取天下滿足自己,也不行。
這,豈非維權?
當然是。而且,他維護的還不是籠而統之的民權,而是每個人的個人權利——私權。
私權重要嗎?
很重要。
私權是相對於公權而言的。前者叫私權利,後者叫公權力。沒有私權利的讓渡,公權力就沒有合法性,也沒有必要性。因此,公權力絕不能侵犯私權利。哪怕你號稱大公無私,或者用其他什麼名義,也不行。
沒有私權,就不會有公權。
沒有私權,也不會有人權。
可惜這一點,我們常常忘記,甚至不知道。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我們民族歷史上的所有制,既非公有(公共所有),又非私有(個人所有),而是家有(家庭所有,或家族所有)。沒有私產(個人財產),哪有私權(個人權利)?
因此我們的文化核心,必然是“群體意識”(請參看《奠基者》)。在這樣一種文化環境和文化氛圍中,講公權就政治正確,講私權則難免風險。於是,我們就不敢講,不想講,甚至不會講了。
由是之故,楊朱的私權論一發表,就震驚天下。同樣由於這個原因,他也很快就被汙名化和妖魔化。人們一知半解地嘲諷著他的“一毛不拔”,不知道“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才真該是理想。
承接了楊朱思想血脈的,也許只有莊子。
莊子是超凡脫俗的,他似乎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