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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不敢再開車。因為是與計程車相撞,所以連計程車也不敢輕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實實地步行穿過大半個小區,再走十分鐘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車。突然有車從身邊停下,車主放下車窗,“談小姐去公司嗎?正好順路,我送你一程吧。”直到這時才知道,竟然與江浩洋做了鄰居。
以後便常常碰見,在超市、在物業處、在社群醫院。早晨並不經常見到,後來發現,其實他上班的時間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後來,他會刻意地早走一刻鐘,我出門時,他剛好把車開出來,順便送我。
按說我該受寵若驚,心如小鹿亂撞。可是我沒有,只有一些感激。因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沒有歡喜,沒有波動,連欣賞的目光都沒有,為我早起十五分鐘當車伕彷彿就是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有一回我暗示他不必這樣麻煩,江浩洋說不要介意,這個月剛好輪到他值班,每天必須提前到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飯局上一群人都喝到東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關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兩個還算清醒。後來我家上司單獨敬他酒,感謝他為我們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聲音不大,但我仍聽得清楚。他說了一句:“你當年是怎麼把我老婆弄丟的?”
啊,這是怎樣一段精彩的故事?還有,程少臣竟說得出這種話,我努力忍住開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紅雨的衝動。
當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與人性化感動得無以復加,直到幾小時以後才意識到,他哪裡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裝瘋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幾天後我便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那天我們看見江浩洋與沈安若單獨約會,雖然保持著得體的距離,沒有任何的親暱姿態,但也足以讓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趁機陷害多喝了許多酒。
後來有機會時我曾問過:“是否曾經後悔過,當初放棄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緒淡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權利。你若回頭,還有機會,那時才有資格後悔。至於其他人,只能遺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真是跟自己過不去。”
我可沒有他那樣能想得開。向楠要結婚,週末接到喜帖的我,在家裡悶到大腦與心臟的血管似要一起破裂,必須要找人說說話,翻出一瓶紅酒,打電話給江浩洋,“你有空沒?我請你喝酒。”
那時候也算熟了,偶爾一起吃個飯。他也是個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務員小區,他卻寧可住到這一處清靜地,每天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