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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絕不好糊弄。
林勳知道要打理這麼多產業,還要讓錢生錢是極其勞心勞力的事情,他的確沒有心思花在這上頭,要是林業肯兢兢業業的打理,給他多撈些好處油水,也未嘗不可。
林勳提筆在紙上寫了寫字:“你說的我沒有意見。商號可以掛在你名下,但所有的鋪子,田莊的房契地契,都要交在我手裡,買賣也必須透過我。賬可以每三個月報一次,就不必月月了。”
林業的手在袖子中握了下,房契地契恰恰是最值錢的,而且是不會貶值的,握著這些就等於握著整個商號的命脈。他這個三弟,不動聲色之間,已經與他達成了一種交易。允許他全權打理資金,允許他從中獲利,允許他放開拳腳做,卻不會讓這個商號變成他的東西,仍然屬於侯府,屬於林勳的掌控中。願不願意做,就看他自己了。
“好。”林業咬牙點了點頭。俗話說舍不著孩子套不找狼,雖然這商號只是掛名在他這裡,但能夠得到好處實在是太多也太誘人了。
綺羅聽說林勳已經回來了,卻先是去了書樓,猜到他有公事要處理,就自己坐在房裡給他做衣服,做襪子。她仍然記得他說過,隨時都有可能上戰場,說不定哪天皇命下來了,就得去前線,到時候要做就來不及了。
林勳在夜裡才過來,看到綺羅在燈下繡東西,過去拿走她手裡的物什:“說過多少次,不要在夜裡繡東西,眼睛不想要了?”
綺羅給他脫了外袍,柔聲道:“我想親手給你做一套衣服鞋襪。白日裡事情多,只有晚上才有時間。”
林勳拿她沒辦法,拉著她坐在腿上,問道:“今日進宮去,如何?”
綺羅老實說道:“我遇見趙毓了,問她大哥的事情,她沒有認。太子如今專寵她一人,她十分風光……君實,我有件事想問你很久了。”
作者有話要說:二更,給自己撒花~~預告,下幾章會有個驚天逆轉。最近沒空回覆留言,隨機贈送幾個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