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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莫慌!”
一個打扮成文人裝扮的人開口,只不過他身上的衣服也有些髒,他便是這水寨的二哥。
“你說,朝廷打過來了?說仔細點!”
聞言,那小弟嚥了口唾沫,剛才大當家的是要跑路對吧?他應該沒看錯吧?
“二當家,俺在山上看到遠處有船,有大船!而且還有一艘,已經入了備倭城!”
小弟將所看到的場景都說了出來,那二當家的沉思了一會兒,道:“備倭城,岸上的人說來了京城的總兵,叫石亨,沒錯吧?”
那大哥悠悠然坐了回去,翹起二郎腿,說道:“是極,不過咱們一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再說了,咱又沒上岸打劫,沒犯事!”
“大哥,咱就是沒犯事,所以才沒有資格被招安!”
二當家的,嘆了口氣,無奈說道。
這群島群寨,就自己的寨子最小,大當家的膽子也和寨子一樣小。
特別是知道那鄧茂七被滅,一家老小皆斬,大當家的膽子,就更小了。
“俺倒覺得,犯了事,才招不了安,現在朝廷大船都來了,咱寨子裡的女人,要不要先處理一下?”
所謂的不犯事,在大當家的概念裡,就是殺人放火,至於當個中間商或者中轉站,那就不叫犯事,叫合理收入。
因為群島,雖然離備倭城近,但某種程度來說,也是與世隔絕,不然這裡之前也不會成為流放犯人的場所。
皮肉買賣在明朝有著一定的規範,那就是不能買賣良人,拐賣良人為奴婢,杖一百,流三千里,窩主、及買者知情,並與犯人同罪;牙、保各減一等;並追價入官。
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良人。
再者,官方層面一直杜絕不了走投無路的流民私自販賣兒女,所以這項法規,某種程度來說,形同虛設,而且去除了死刑,讓人販子更加猖獗。
“大哥,我見那朝廷,或許只是路過,不是來剿匪的,咱們不必自亂陣腳。”
二當家開口說道:“再說了,寨子裡的女子,都是岸上人要的,咱們要是私自處理,也不好交代。”
“二弟果然聰明,咱就動不得這腦子,想得不清楚。”
大當家摸了摸腦袋,對著小弟大吼道:“去,再探再報!”
等小弟走後,一個頭頂的頭髮全部剃光,留側方和後方的頭髮,束成一個髻的沖天辮模樣的男子走出。
這種髮型,僅在倭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