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回家途中遇小偷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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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自己的兒子在警署工作,閻崢的母親蘭豔芳非常高興,說他交女朋友後,終於懂事了,知道找一個像樣的工作。
原本閻崢只是不想讓母親擔心自己無所事事,結果電話快要結束通話時,蘭豔芳又說了一句:“下週把女朋友帶回來吃頓飯吧!”
“啊?我倆才剛在一起沒多久,這麼快就見家長,不合適吧?”閻崢有點慌了。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小子,說不定是你找朋友冒充來忽悠我。如果下週你不把女朋友帶回來,那我就到市裡來找你!”
若讓老媽看到我住在這種地方,肯定會把我叫回去找個班上。
閻崢想了幾秒,只好不情願的答應:“好好,我下週把女朋友帶回來。”
結束通話電話,門市又陷入死寂,只有電腦螢幕亮起的光,照亮著閻崢的臉。
電腦旁有張照片,是全家福。
照片中,十七歲的閻崢笑得很開心。
可現實中,閻崢卻高興不起來。
特別是看到照片中的父親,想起7年前的那天晚上,他和母親回到家,發現父親倒在血泊之中。
至今,兇手還沒被抓獲。
閻崢起身,將背後的錦旗全部取下,露出裡邊的牆。在牆上有個白板,上邊是他這些年調查到的線索,寥寥無幾。
唯一一件有用的線索,是兇手不小心留在案發現場的掛墜。
那是一朵鈦合金材質做的彼岸花!
……
四天後,閻崢帶著卓琳去往回家的路上。
“這件事怎麼越來越奇怪了呢,我當時只是為了幫你應付你媽,怎麼還帶我回去見家長了?”
閻崢捂住臉,長嘆口氣,“我媽很聰明,說我可能是隨便找的人冒充我女朋友。如果我不把你帶回去,就會來市區找我。”
“難怪你也這麼聰明,是有遺傳的。”卓琳坐在大巴車的位置上,看著窗外的風景。
“這次你又幫了我大忙,那四頓飯就抵消了。”閻崢如此說道。
“這還差不多,反正現在廖隊讓我跟著你,就算是外出也不算是請假,帶薪休假也不錯。”卓琳搖了搖腦袋,還挺開心。
“跟著我?”閻崢疑惑了一聲。
“誰知道你會在警署待多久啊,廖隊就讓我趕緊跟著你,多學點專業知識和破案思路,等你後面不想幹了,我學到不少東西,也不虧。”
原來是這樣……
閻崢心裡好受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