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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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黛從刑部大獄被放了出來,刑遠在牢門口等她。
好些時日未見,他削瘦得可怕。臉上、頸間、腕間手背,裸/露的地方傷痕赫然可見。唐黛走近才看見他的懷裡抱著一個嬰孩,他的唇乾涸得似乎結了殼,開口時每一字都艱澀:“爺讓我把它給你。”
唐黛將孩子接過來,它身上包著碎花的棉布,全身只露了一張小小的臉,此時睡得很香,時不時還輕哼一聲。唐黛不知道這半個月它在壽王府是怎麼過的,但它活著,這已經很好。
刑遠在兩個人擦肩而過的時候終是喚住她:“唐黛,他是不是我的孩子?”
唐黛近乎漠然地看他,答得清晰:“不是。”
其實她自己也知道,以何馨的性子,若這個孩子不是她愛人的,她只會和它一起死。
抱著嬰兒在長安街頭漫無目的地晃了好一陣,直到懷裡的嬰兒醒轉,睜開烏溜溜的小眼睛看她。未足月的嬰兒其實視力很差,它不可能看見什麼。唐黛卻覺得很挫敗。
她入獄時身上有些銀錢,但為防越獄自盡什麼的,入獄時一併被人搜了去。那時候法制不健全,出獄也沒有原物奉還一說——只好自認倒黴了。正所謂辛苦奮鬥四五年,一關回到解放前。唐黛覺得甚是有理。
她現在是身無分文,渾身上下一樣值錢的東西也是找不出來的。
她抱著小東西想了一陣,終是匆忙迴轉,去了壽王府。當時裕王不在府裡,唐黛認定刑遠初釋,當會被留在府內恢復一段時間。
她便就是要找他,她來勢洶洶,壽王府管家反倒是不敢怠慢,當下便請了刑侍衛大總管。刑遠在後花園的小亭裡見著她,他臉色並不好,看見她彷彿總是能想起何馨。
唐黛卻很理直氣壯:“先給我些錢!”
她說的是給,並沒有說借。給這個字比之借,除了同是要將東西拿走以外,還有一個暗示——這些東西我是不會再還回來的。&_<
錢這東西,清高之人大多鄙視,古往今來關於金錢的醒世恆言可謂層出不窮,但是金錢的重要性卻是一直在增加,從未被削弱。
唐黛要過飯,知道餓肚子是什麼滋味,她是沒問題,吃個餿饅頭也死不了人,可這小的它成麼?
說這句話時她也很挫敗,MB地想我唐黛穿越四五載,從頭到尾盡要飯了!還糖袋呢,不如直接就叫失敗好了!
好在她這次很是理直氣壯,刑遠只是問了一句:“要多少?”
唐黛想如果是在現